您好,歡迎使用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本網站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建立之資料庫平台,提供國內病患、社會大眾和從事臨床研究者參考與研究用途。臨床試驗申請者須公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核准執行之臨床試驗資訊,提供民眾閱讀參考,而為便利試驗申請者使用本網站,以及更新並管理貴單位公佈於網站之資訊,請填寫下列資訊申請管理專用之帳號。
一、藥商或醫療機構名稱:
二、藥商或醫療機構負責人:
(1)如為藥商/受託研究機構,請檢附【藥商執照影本】。
(2)若申請者為醫療機構/醫師,請檢附【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3)請於【本申請書】中,藥商請公司用印大小章、醫院請蓋【人體試驗委員會章】。
三、帳號持有人之基本資料:
帳號持有人姓名:
帳號持有人部門/職稱: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藥商或醫療機構之單位與負責人簽(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1)本申請書用印完成後,可選擇Scan PDF檔 Mail至臨床試驗資訊網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2)本申請書用印完成後,亦可郵寄至「台北市南港區11557忠孝東路六段465號3樓」,並載明【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專案管理組 臨床試驗資訊網收件窗口 收】
四、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相關注意事項
申請者應遵守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網登錄專屬帳號申請須知。
收到本帳號申請同意書三天內,發出帳號啟用通知信至帳號持有人(管理者)。
管理者所使用之帳號名稱若需【變更】、停用或停用後重新啟用等變更事項者,應於預定變更日前之一星期,填妥帳號變更申請單交予本中心辦理相關事宜。
本中心得視網站實際使用狀況需求,對管理者之帳號申請,作適度管制,以維護網站之正常運作管理。
請妥善保管及使用您的管理帳號。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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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帳號申請同意書為申請貴單位所屬之管理專用帳號,而貴單位之負責人或管理階層,可依此管理專用帳號,自行發放線上申請案件承辦人子帳號,例如貴單位管理帳號為0000000001,而其子帳號設定時,系統將自動編碼為0000000001-1、0000000001-2、0000000001-3等依序類推,案件承辦人再依其獲得的子帳號來自行修改密碼,以便承辦人管理個人負責之案件。
管理專用帳號之持有者,擁有在該單位帳號管理的最高權限,可針對該單位所有的子帳號進行設定或停用,及掌控所有案件公佈資訊之情況。
管理者對於本網站所公佈的資料應:
在本網站所公佈的資料必須與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核准執行之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最終資料一致。
試驗進行前後如有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申請計畫變更,亦應於申請核准後,更新在本網站所公佈的相關資料。
定期更新並管理公佈於此網站之臨床試驗所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