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年12月3日修正發布「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2點。
二、報名日期:111年4月18日上午9時至4月20日下午4時,逾時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一樓。
四、登記方式:
(一)採「紙本現場登記」,並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優先入園身分資格 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園辦理報名作業。
(二)登記證明文件,如有意思表示具備而未繳、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逕予撤銷其錄取資格,並追溯其法律責任。
五、招生年齡:
(一)5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者。
(二)4足歲: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者。
(三)3足歲: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者。
(四)2足歲: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者。
六、招生名額:
(一)預定招收名額共計10人。
1、3-5歲班:
□無分齡定額,○○○人。
分齡定額
:
3歲10人,4歲○人,5歲○人共計10人。
2、2歲專班:12人。
(二)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高雄市政府幼兒園招生管理系統(網址)。
七、錄取規則:依下列順序錄取:
(一)第1順位(具序位):
1、身心障礙幼兒(由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
2、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
3、中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4、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上註記原住民身分)。
5、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之證明文件且符合第10條第1項身分)。
(二)第2順位:教職員工子女. 孫子女
(三)一般生。
(四)報名人數未逾可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錄取順序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八、抽籤日期及規則:
(一)111年4月26日上午10時公開辦理抽籤,當場公告抽籤正取及備取名冊,並於當日下午3時前公告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
(二)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得視為1組併同抽籤:家長可依意願選擇將幼兒視為1組併同抽籤或分別抽籤,惟不適用於可招生名額小於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人數之情形,例如可招收名額數僅1名時,抽中後僅能擇1名幼兒入園。
九、報到日期:
(一)111年4月28日上午9時至4月29日下午4時。
(二)正取生家長應於指定時間內,親洽本園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名冊之有效日期至111年7月25日。
十、註冊時間:111年8月3日至8月4日。
十一、開學日期:111年8月1日。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備取名冊失效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若仍有缺額,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二)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於確認放棄1日內(遇例假日、停班或停課,順延至下1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詳附件)。
(三)本園收費規定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第1胎每月繳費最多3,000元、第2胎最多繳2,000元、第3胎(含)以上最多繳1,000 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費」,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退費規定依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四)預約參觀: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