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國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競賽規程
ㄧ、宗 旨:為提昇軟式網球技術水準及選手對外比賽經驗,增進軟式網球區域
性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新北市體育運動總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
五、比賽日期:第一次 114年8月2-3日(六、日)。
114年8月2日: 國中組、高中組個人雙打。
114年8月3日: 國小組、大專乙組個人雙打。
第二次 114年10月4-5日(六、日)暫訂。
114年10月4日: 國小組、大專乙組個人單打。
六、比賽地點:樹林紅土網球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七、組別:(1)國小男童甲、乙、丙組雙打賽
(2)國小女童甲、乙、丙組雙打賽
(3)國中男生組個人雙打
(4)國中女生組個人雙打
(5)高中男生組個人雙打
(6)高中女生組個人雙打
(7) 大專男女生乙組雙打
國小男童甲組雙打賽:凡公私立小學註冊在學之男童皆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國小女童甲組雙打賽:同國小男童甲組。
國小男童乙組雙打賽:凡公私立小學註冊在學之五年級(含)以下男童皆可以 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國小女童乙組雙打賽:同國小男童乙組。
國小男童丙組雙打賽:凡公私立小學註冊在學之四年級(含)以下男童皆可以 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國小女童丙組雙打賽:凡公私立小學註冊在學之四年級(含)以下女童皆可以 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七)國中男生組雙打賽:凡公私立國中註冊在學之男生皆可以學校 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八)國中女生組雙打賽:同國中男生組。
(九)高中男子組雙打賽:五專生三年級以下及凡公私立高中(職)註冊在學之男生皆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不可跨組重複參加。
(十)高中女子組雙打賽:同高中男子組。
(十一)大專男乙組雙打賽:依111~114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
一般組參賽資格辦理。(畢業生亦可參加),不可跨組重
複參加。
(十二)大專女乙組雙打賽:同大專男乙組。
八、報名方式:第一次自即日起至7月18日(星期五)下午 5時止。
第二次自即日起至9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請將報名表以電子信箱送至[email protected],收到
報名表會回覆確認。
九、比賽方式獎勵:
(一)各級各組依參賽組數三組取一名,四~五組(含)取二名,六~八組(含)取三名,九~十二組取四名,十三~二十組取六名,二十一組(含)以上取八名(五至八名為並列第五名)。
(二)各組前四名由大會頒發獎品、獎牌及獎狀,五至八名發給獎狀鼓勵。
十、比賽用球: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指定比賽用球。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規則。
十二、參賽對象:
北部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軟網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或非基
層訓練站學校選手。另每校參賽補助交通費(檢附原始支出憑證、發票買受人為新北市立樹林高中,每校補助上限5000元),提供參賽隊伍午餐及礦泉水。
十三、賽程抽籤:第一次114年7月21日(星期一)
第二次114年9月22日(星期一)
上午10時樹林紅土網球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舉
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注意事項:參賽時應攜帶選手證明資料以備查驗,否則不得出場比賽。
(一)國小組:貼有照片並蓋騎縫章之在學證明書。
(二)國、高中組:學生證(須蓋有註冊章)。
十五、申訴:
(一)比賽中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二)合法之申訴,依比賽規則辦理,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三) 未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7)726-6847
投訴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十六、本項競賽由承辦單位辦理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十八、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3月1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40200521N號函辦理。
114年全國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報名表
(個人雙打賽)
隊 名 | 組 別: | 男□ 女□ | |
職 稱 | 姓 名 | 身份證字號 | 出 生 年 月 日 |
領 隊 | |||
教 練 | |||
管 理 | |||
1 | |||
2 | |||
3 | |||
※本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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