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新北市國小田徑運動會技術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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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114年小學運動會田徑技術手冊
一、競賽日期:114 年3月25 日至 3月27 日(星期二至四)
二、競賽場地:新北市板橋體育場(板橋區漢生東路 278 號)
三、競賽組別項目:競賽分組學校(如附件一)
(一) 國小男生、女生甲組:
1. 田賽:跳高、跳遠、推鉛球(2.721 公斤)、壘球(黃色)擲遠(0.170 公斤)。
2. 徑賽:6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全能運動(100 公尺、跳高、推鉛球)、
3000 公尺競走、4×100 公尺接力、4×200 公尺接力、12x100 公尺接力。
(二) 國小男生、女生乙組:
1. 田賽:跳高、跳遠、推鉛球(2.721 公斤)、壘球(黃色)擲遠(0.170 公斤)。
2. 徑賽:6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全能運動(100 公尺、跳高、推鉛球)、
3000 公尺競走、4×100 公尺接力、4×200 公尺接力、12x100 公尺接力。
(三) 國小男生、女生丙組:
1. 田賽:跳高、跳遠、推鉛球(2.721 公斤)、壘球(黃色)擲遠(0.170 公斤)。
2. 徑賽:60 公尺、100 公尺、200 公尺、全能運動(100 公尺、跳高、推鉛球)、
3000 公尺競走、4×100 公尺接力、4×200 公尺接力、8x100 公尺接力。
四、註冊人數規定:
(一) 各校參賽每項目至多註冊 2人,接力項目以 1隊為限。每校限註冊男、女生各一隊。
(二) 各運動員至多註冊 2項(接力項目不在此限)。
(三) 全能運動每校限註冊 2人,選手不得註冊其他單項比賽(不含接力項目)。
五、比賽規則:
(一) 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審定之最新田徑規則。
(二) 大隊接力規則(如附件二)。
六、 競賽秩序:徑賽跑道按錄取名次及擇優成績分配,直道為 5、6、4、7、8、3、9、2、1、10 跑
道;彎道為 6、7、8、5、4、9、3、2、1跑道。
七、 獎勵: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八條辦理。
八、 申訴: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二條辦理。
九、 罰則:依競賽規程總則第十三條辦理。
十、 技術會議:114 年3月19 日(星期三)下午 2時假板橋體育場視聽教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十一、 備註:選手選拔依「新北市參加 114 年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計畫」(如附件三)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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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競賽分組學校
(依新北市教育局 113.11.1「學校資料」全校小學生人數)
一、國小甲組:(順位排序 1-60)
秀朗 光華 莒光 中和 忠義 集美 海山 廣福 鷺江 後埔
板橋 榮富 永平 碧華 文德 土城 新埔 北新 安坑 丹鳳
民安 成功 安和 重陽 永和 積穗 清水 五華 昌平 中信
秀峰 埔墘 麗林 光復 江翠 蘆洲 裕民 康橋 中港 新莊
自強 復興 秀山 網溪 樂利 中正 及人 龍埔 林口 大豐
新興 成州 永福 文林 錦和 裕德 仁愛 林口康橋 桃子腳 重慶
二、國小乙組:(順位排序 61-120)
興南 樹林 溪洲 竹林 厚德 鶯歌 德音 中山 沙崙 淡水
新泰 義學 五股 崇德 三重 思賢 大觀 大同 新林 鄧公
麗園 三峽 新和 文聖 金龍 頭湖 北大 昌隆 泰山 正義
東湖 汐止 育才 同榮 竹圍 實踐 建國 介壽 新市 鳳鳴
信義 明志 頂埔 光興 頂溪 深坑 二重 修德 南勢 三多
頭前 淡海 瑞芳 國光 彭福 豐年 二橋 天生 武林 三芝
三、國小丙組:(順位排序 121 以後)
大崁 八里 柑園 樟樹 中園 聖心 光榮 景新 安溪 白雲
雙城 青山 北峰 文化 淡江 達觀 育德 新店 青潭 更寮
永吉 昌福 育林 長安 米倉 金山 雙峰 國泰 三光 興化
山佳 萬里 大埔 北港 興穀 保長 吉慶 水源 插角 金美
成福 嘉寶 中湖 育英 民義 長坑 忠山 興福 坪林 烏來
興仁 澳底 屈尺 雲海 雙溪 瑞濱 野柳 有木 義方 直潭
東山 中角 和平 三和 瑞柑 屯山 五寮 瑞平 老梅 龜山
大成 瑞亭 坪頂 橫山 石門 建安 中泰 興華 永定 猴硐
菁桐 大鵬 乾華 上林 九份 崁腳 石碇 大坪 瓜山 福隆
平溪 牡丹 十分 德拉楠 貢寮 濂洞 鼻頭 福連 柑林 和美
信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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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新北市小學運動會田徑大隊接力規則
1. 田徑大隊接力比賽項目,丙組為 8*100 公尺;甲、乙組為 12*100 公尺,採計時決賽。
2. 參加選手服裝,全隊的式樣、顏色必須一致。褲子穿著應以短褲為限。違犯者,如未能於最後一
次檢錄前改善,不准出場比賽。比賽中違犯,該接力隊將被取消資格。
3. 每一接力區有 20 公尺長。只有在接力區內,才能進行起跑、助跑、接力棒傳接。每一接力區的
起跑準備位置,為接力區入口線內。
4. 在400 公尺跑道進行比賽,第一棒至第三棒為分道比賽,第四棒選手通過 320 公尺搶道線後即不
再分道。分道比賽時,選手可以在自己的跑道上標示記號,如使用自粘膠帶,最大面積為 5公分
*40 公分,而且色彩不可混淆跑道上其他永久記號。不分道比賽時,不可再跑道上標示記號。
5. 第五棒以後之接棒選手,應在該接力區裁判指揮下,依前 1棒,接棒後出接力區之先後順序,由
內到外排列。接棒選手不可改變在接力區起點處原來排列的順序,否則,該接力隊將被取消資
格。
6. 當進行不分道比賽時,接棒的選手在同隊傳棒隊員即將到達時,只要不改變原接棒區之排列、不
發生衝撞、不阻擋、不妨礙其他選手,可站在較為靠內圈的位置。
7. 在整個比賽過程中,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若掉棒時,必須由掉棒者拾回。掉棒選手可以離開自
己的跑道去拾棒,但不可由此而減少應跑距離,也不可因此而妨礙其他跑道選手。
8. 接力棒的傳接,是以接力棒傳交於次一接棒者手中為完成。選手不可穿戴手套或在手中放置物
質,以獲得較佳接棒抓力。在接力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選手的身體位
置。如在接力區外傳接棒,該接力隊將會被取消資格。
9. 選手在接棒之前和傳棒之後,應留在各自跑道或傳棒後順行之位置,直到跑道通暢後離開,以免
阻擋其他選手。若離開自己的跑道或位置時,以致妨礙他隊選手進行比賽時,該接力隊將會被取
消資格。
10. 用手推動或用其他方法(如場外陪跑)來協助選手者,該隊將會被取消資格。
11. 接力隊的正確名單與棒次,應在比賽前 1小時 30 分至競賽組正式提出。
12. 參賽選手需於比賽前 40 分鐘,至檢錄處檢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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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新北市參加「114 年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代表隊選拔計畫
一、 宗旨:選拔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小學優秀田徑選手,進行代表隊培訓活動,並代表
本市參加 114 年度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爭取最佳成績。
二、 選拔會議時間:113 年3月27 日(星期五)下午 3時(市小運閉幕典禮結束後)。
三、 選拔會議地點:新北市立板橋第一運動場簡報室。
四、 選拔委員:由新北市政府體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聘任之。
五、 參選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且仍在學之未超齡學生。
六、 組訓組別:國小男童組、國小女童組。
七、 選拔項目:依據 114 年度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排定競賽項目辦理。
八、 選拔依據:
(一) 選拔成績:依本市 114 年小學運動會田徑賽決賽成績。
(二) 本市 114 年小學運動會田徑賽各單項(含全能運動)成績,男、女總排名(甲乙丙
組合併排序)徑賽前二名、田賽前一名者,得取得選訓資格,倘成績相同時,徑賽
依預賽,田賽依次佳成績決定選拔順位。
(三) 各校 4×100M 接力總排名第一名且達 113 年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中 4×100M 接力第六
名成績(第六名成績:男生組 48.62 秒、女生組 51.61 秒)者,保障決賽 4名選手取
得選訓資格。
(四) 參賽項目、人數需視本局年度經費,由選拔委員會議決議後增減之。
(五) 確定入選名單應由選拔會議決議公佈之。
九、 代表隊組訓:由本局遴聘執行教練團負責組訓、參賽等事宜,教練團得調整選手參賽項
目。
十、 凡無故或未能全程配合參與集訓之選手及教練,取消該選手及教練參賽資格,並函知所
屬學校。
十一、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本局修正後另行公告。
十二、 附則: 參酌盃賽-114 年「青年盃田徑錦標賽」之決賽成績得列入選拔參考。「青年盃
田徑錦標賽」之個人參酌單項,需與「114 年小學運動會田徑種類」同一參賽單項,
始得列入選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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