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暨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訓練課程簡章 |
二、課程內容、時數:
0.5t以上未滿3t固定式起重機-操作證 課程概要: 1.起重機具相關法規2小時 2.固定式起重機具概論3小時 3.原動機及電氣相關知2小時 4.起重吊掛相關力學知識2小時 5.安全作業要領及事故預防3小時 6.起重吊掛操作實習6小時 訓練時數:18小時 訓綀費用:5000元。(舊生9折4500元優惠) 上課日期:足額開班,請先報名 | 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吊掛證 課程概要: 1.起重吊掛相關法規1小時 2.起重機具概論2小時 3.起重吊掛相關力學知識2小時 4.吊具選用及吊掛方法2小時 5.起重吊掛作業要領及事故預防3小時 6.吊掛作業實習8小時 訓練時數:18小時 訓綀費用:5000元。(舊生9折4500元優惠) 上課日期:足額開班,請先報名 |
三、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後,傳真、E-mail報名、網路報名或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1.利用郵政劃撥:帳戶名稱: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帳號:22704478。
2.掛號郵寄即期支票或親自到本中心繳費。
四、上課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225號11樓(中國生產力中心)
五、洽詢電話:05-5341379#16 張小姐 傳真:05-5341479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國生產力中心南雲服務處報名單
參加班別 | □三下天車 □吊掛人員 | 日 期 | |||||||||
編號 | 姓 名 | 性別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畢業學校 | 科系 | 現任職務 | ||||
公司名稱 | 統一編號 | ||||||||||
聯絡電話 | 聯 絡 人 | ||||||||||
電子信箱 | 傳 真 | ||||||||||
聯絡地址 | |||||||||||
本人已詳閱簡章及報名表所有內容並了解其內容無誤,本人並同意 貴中心於課程執行及廣宣所需範圍內使用本人提供之個人資料。 |
使用「 起重機 要 1機3證 」:
張機械證(三公噸以上才要) + 2張人員證(操作證、吊掛證)
貴公司如天車在二公噸者,對於從事起重操作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接受
方案一:「吊升荷重在零點五公噸以上未滿三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8小時」及「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8小時」,上完課馬上測驗,較容易取得。
方案二:直接上「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8小時」,上完課需再等約2個月後以「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測驗,較不易取得,但技術士證未來較有競爭力。
法規參考: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民國 97年 05月 08日 修正)
第 五 章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理
第62條 雇主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但已受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起重機具操作人員訓練合格或具有起重機具操作技能檢定技術士資格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起重機具操作及吊掛作業,應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但於地面以按鍵方式操作之固定式起重機,或積載型卡車起重機,其起重及吊掛作業,得由起重機操作者一人兼任之。前二項所稱吊掛作業,指用鋼索、吊鏈、鉤環等,使荷物懸掛於起重機具之吊鉤等吊具上,引導起重機具吊升荷物,並移動至預定位置後,再將荷物卸放、堆置等一連串相關作業。
有關接受「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以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與「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兩者之學科課程時數可否抵充?
(發佈單位:勞工安全衛生處第一科 發佈日期:2011-11-04)
經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及附表12之規定,「吊升荷重未滿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等操作人員特殊安全衛生訓練」與「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特殊安全衛生訓練」兩者作業具有相關性,部分課程名稱雖有雷同,惟「起重機」與「吊掛作業」究屬有別,故各該課程內容區隔仍有必要,尚不得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