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鑑定業務範圍及事業費收取參考
112年6月28日第十三屆第六次理事會通過
一、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鑑估:
鑑定費用依工程總價或爭議金額之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五收取鑑定費用,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其繳交依照鑑定費用之20%收取,但公會收取之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新台幣捌仟元整,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申請(委託)鑑定單位向公會繳交。鑑估內容包括:
標的物受水災、颱風、地震等因素造成之損失估算。
受鄰近工程影響之損失估算。
擬標售標的物之現值估算。
工程進行中或完工後,因糾紛而停止承攬契約,其已完成部份價值之估算。
二、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物及結構體之設計及圖說之鑑核:
鑑定費用依工程總價或爭議金額之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五收取鑑定費用,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其繳交依照鑑定費用之20%收取,但公會收取之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新台幣捌仟元整;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申請(委託)鑑定單位向公會繳交。
三、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工作及結構體之安全鑑定;鑑定內容包括:
1.建築物或結構物之安全鑑定。
2.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之安全鑑定。
3.受鄰近工程影響致標的物發生傾斜、龜裂、或崩塌等現象之安全鑑定。
4.受颱風、地震、水災等天然災害影響致結構物發生損壞現象之安全鑑定。
5.工程進行中之標的物發生損壞,其責任歸屬之安全鑑定。
6.工程進行中或完成後結構體之安全鑑定。
7.公共工程標的物之安全鑑定。
8.廣告牌、塔及其它各種標的物之安全鑑定。
●土木工程安全鑑定費用視其範圍責任及客觀條件,由鑑定技師參酌實際情形而定,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其繳交依照鑑定費用之20%收取,但公會收取之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新台幣捌仟元整,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申請(委託)鑑定單位向公會繳交。
●如標的物為建築物時,事業費收費依下表所列參考收取,但每戶面積以100m2為原則,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其繳交依照鑑定費用之20%收取,但公會收取之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新台幣捌仟元整,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申請(委託)鑑定單位向公會繳交。
建築物安全、損壞及修復補強鑑定案件,公會事業費收取如下:
房屋安全鑑定之級距如下:
項 次 | 單位級距 戶(平方公尺) | 每單位鑑定費若為: 元/戶(元/100平方公尺) | 事業費係數 | 每單位收取事業費:元/戶(元/100平方公尺) |
1 | 達一戶~十戶 100~1000(平方公尺) | 20,000元以上,每案收取建議40,000元以上 | 20% | 8,000元以上 |
2 | 達十一戶~二十戶 1001~2000(平方公尺) | 18,000元以上 | 20% | 3600元 |
3 | 達二十一戶~三十戶 2001~3000(平方公尺) | 17,000元以上 | 20% | 3400元 |
4 | 達三十一戶~四十戶 3001~4000(平方公尺) | 16,000元以上 | 20% | 3200元 |
5 | 達四十一戶~五十戶 4001~5000(平方公尺) | 15,000元以上 | 20% | 3000元 |
6 | 達五十一戶~七十五戶 5001~7500(平方公尺) | 14,000元以上 | 20% | 2800元 |
7 | 達七十六戶~一百戶 7501~10000(平方公尺) | 13,000元以上 | 20% | 2600元 |
8 | 達一百零一戶以上 10001(平方公尺以上) | 12,000元以上 | 20% | 2400元 |
四
土木工程現況鑑定費用由鑑定技師參酌實際情形而定之,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其繳交依照鑑定費用之20%收取,但公會收取之事業費個案最低費用為新台幣伍仟元整,且全數之鑑定費用應由申請(委託)鑑定單位向公會繳交。
如標的物為建築物時,依下表所列伍仟元收取,但每戶面積以100m2為原則。個案最低收取事業費費用為新台幣伍仟元;
建築物現況鑑定,公會收取事業費計算參考如下:
項 次 | 單位級距 戶(平方公尺) | 每單位鑑定費若為: 元/戶(元/100平方公尺) | 事業費係數 | 每單位收取事業費計算:元/戶(元/100平方公尺) |
1 | 達一戶~二十戶 100~2000(平方公尺) | 8,000元以上,每案收取建議25,000元以上 | 20% | 1,600元以上,每案收取建議5,000元以上 |
2 | 達二十一戶~三十戶 2001~3000(平方公尺) | 7,200元以上 | 20% | 1440元 |
3 | 達三十一戶~五十戶 3001~5000(平方公尺) | 6,400元以上 | 20% | 1280元 |
4 | 達五十一戶~一百戶 5001~10000(平方公尺) | 5,600元以上 | 20% | 1120元 |
5 | 達101戶~200戶 10001~20000(平方公尺) | 4,800元以上 | 20% | 960元 |
6 | 達201戶~500戶 20001~50000(平方公尺) | 4,200元以上 | 20% | 840元 |
7 | 達501戶~800戶 50001~80000(平方公尺) | 3,600元以上 | 20% | 720元 |
8 | 達801戶~1000戶 80001~100000(平方公尺) | 3,000元以上 | 20% | 600元 |
9 | 達1001戶以上 100001(平方公尺以上) | 2,800元以上 | 20% | 560元 |
●現況鑑定若會勘發文後,仍有未配合完成鑑定部份,不得依實作數量計價,而應依全部委託鑑定範圍全數計價。
●地下室、中庭門廳、屋頂塔屋及加建部份計算方式:每層之面積超過100 m2以上,以100 m2為一單位戶累進計算。
●透天厝之戶數計算:透天厝以『層』為計算基準,如同一門牌四層樓之透
天厝,若每層樓低於100平方公尺,以四戶計之。
●樓梯間計算方式:7樓以下之大廈,樓梯間以每一直樓梯為一單位戶,超
過7樓以上,以每7層樓梯間為一單位,以此累進計算。
●鐵皮屋、工廠、大面積之辦公室及廠房、加油站之計算方式:面積超過
100 m2以上,以100 m2為一單位戶。
●鑑定範圍面積包含公共設施、加建、屋突及地下室面積等均納入計算。
五、建築物鑑定收費計算:
計量單位:以每100M2或以每戶為一單位。
計價單位:新台幣
符號說明:N=單位數(戶) P=鑑定費用(萬元)
安全、損壞及修復補強鑑定
第1級 N≦10 P=2N且P≧4.0
第2級 10<N≦20 P=1.8N+2.0
第3級 20<N≦30 P=1.7N+4.0
第4級 30<N≦40 P=1.6N+7.0
第5級 40<N≦50 P=1.5N+11.0
第6級 50<N≦75 P=1.4N+16.0
第7級 75<N≦100 P=1.3N+23.5
第8級 100<N P=1.2N+33.5
(註)以上費用不含他項委辦費用
現況鑑定
第1級 N≦20 P=0.8N且P≧2.5
第2級 20<N≦30 P=0.72N+1.6
第3級 30<N≦50 P=0.64N+4.0
第4級 50<N≦100 P=0.56N+8.0
第5級 100<N≦200 P=0.48N+16.0
第6級 200<N≦500 P=0.42N+28.0
第7級 500<N≦800 P=0.36N+58.0
第8級 800<N≦1000 P=0.3N+106.0
第9級 1000<N P=0.28N+126.0
六、未報勘驗先行施工鑑定,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收費計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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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鑑定範圍之總樓地版面積(m2)
n:鑑定範圍之樓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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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廣告招牌安全鑑定,並依章程第31條繳交公會事業費費用,公會收取之事業費最低為新台幣捌仟元以上。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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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施做項目:
1、每500㎡做1組(3顆)混凝土鑽心試驗(7天)。
2、每增加500㎡增加1顆混凝鑽心試驗。
3、鋼筋握裹力檢測(必要時)。
4、裂縫調查。
5、現況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