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詢 單(掛號函件/包裹)
本單式應送交之郵政其名稱及地址 | 查詢日期: 原寄局局名: (原寄局郵戳) | 案號 |
由查詢者提供之資料
查詢之理由
□ 郵件未收到□內件遺失□破損□ 延誤
□ 隨附之收件回執未妥填□撤回 到達日期
查詢之郵件
掛號函件
□信函 □印刷物
□包裹
特別標示
□ 航空□水陸□回執
交寄詳情
「經辦員簽名」
□執據驗訖
日期
局名
郵件號數
郵路(函件免填)
郵資
重 量
寄件人
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收件人
姓名
電 話
詳細地址
內容(詳細列明)
外表封裝詳情
詳情
與原件同式姓名地址之抄張
□ 已隨附□未隨附
寄件人之姓名及地址
□ 載於郵件上□未載於郵件上
發現該件
應送交
□ 寄件人□收件人
由原寄局提供之資料
郵件之總包原寄局係發交 | □航空-優先處理□水陸-非優先處理 號碼 日期 | 由 | ||
至 | ||||
郵件之總包寄達局 (由發寄局填列) | □航空-優先處理□陸空聯運□水陸-非優先處理 號碼 日期 日期 | 發寄局 | ||
寄達局 | ||||
發寄局局名 (郵戳) | 清單 號數 | □函件清單 □掛號函件清單 □包裹清單 | ||
順序 號數 | ||||
□ 彙登總數 | 簽署 |
郵件之總包係發交 | □航空-優先處理 □陸空聯運 □水陸-非優先處理 號碼 日期 日期 | 寄發局 | |||
寄達局 | |||||
清單號數 | □函件清單 □掛號函件清單 | ||||
順序號數 | □包裹清單 | ||||
□彙登總數 | 簽署 | ||||
郵件之總包係發交 | □航空-優先處理 □陸空聯運 □水陸-非優先處理 號碼 日期 日期 | 寄發局 | |||
寄達局 | |||||
清單號數 | □函件清單 □掛號函件清單 | ||||
順序號數 | □包裹清單 | ||||
□彙登總數 | 簽署 | ||||
四、由寄達局提供之資料 | |||||
甲、已經投遞(郵件如有破損或投遞延誤時,應於表第五欄「其他必要通知」中簡述其原因) | 本件已投交有權收件人 投遞日期 | ||||
乙、如無法投遞 投遞局局名 (郵戳) | 本件 | ||||
□存放於 | 局名 理由 | ||||
□已退回原寄局(一) | 日期 理由 | ||||
□已予改寄(一) | 詳細新地址 | ||||
日期 | |||||
□本件未經寄達局收到。隨附收件人之聲明書 | |||||
簽署 | |||||
五、最後答覆(由寄達郵政或必要時由無法查明轉發節目之轉遞郵政填復) | |||||
□補償金全數 | 案號 | ||||
□補償金半數(彙登總數) | 案號 | ||||
其他必要通知 | |||||
簽署 | |||||
本單式應退至首頁上列之原寄郵政 | |||||
(一)寄遞節目見第三欄 |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因受理郵件查詢及日後補償作業需要,因而蒐集臺端資料(如姓名、地址、電話等),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原交寄郵局洽詢。 【保存期限:2年】 |
三、由轉遞或寄達郵政提供郵件退回或改寄之資料(見第四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