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課程教學計畫表
科目中文名稱 :訓詁學 授課教師 :
週次 | 月/日 | 內 容 | ||||||||||||
第一週 | 第一講 訓詁定義 | |||||||||||||
第二週 | 第二講 訓詁範籌 | |||||||||||||
第三週 | 第三講 訓詁功能 | |||||||||||||
第四週 | 第三講 訓詁功能 | |||||||||||||
第五週 | 第四講 訓詁理論 | |||||||||||||
第六週 | 第四講 訓詁理論 | |||||||||||||
第七週 | 第五講 聲訓條例 | |||||||||||||
第八週 | 第六講 聲訓條例 | |||||||||||||
第九週 | 期中考試週 | |||||||||||||
第十週 | 第七講 形訓條例 | |||||||||||||
第十一週 | 第七講 形訓條例 | |||||||||||||
第十二週 | 第八講 爾雅概說 | |||||||||||||
第十三週 | 第八講 爾雅概說 | |||||||||||||
第十四週 | 第九講 詞彙學 | |||||||||||||
第十五週 | 第九講 詞彙學 | |||||||||||||
第十六週 | 第十講 詞彙訓詁與運用 | |||||||||||||
第十七週 | 第十講 詞彙訓詁與運用 | |||||||||||||
第十八週 | 期末考試 | |||||||||||||
講授方式 | 課堂講授 | 分組討論 | 參觀實習 | 其他( ) | ||||||||||
教學設備 | 電腦 | 投影機 | 其他( ) | |||||||||||
教材課本 | 爾雅語言文化學(學生) | |||||||||||||
參考書籍 | ||||||||||||||
批改作業篇 數 | 備註 | 本欄位僅適用於所授課程需批改作業之課程教師填寫。 | ||||||||||||
成績考核方 式 | 平時成績 : % | 期中成績 : 50 % | 學期成績 : 50 % | |||||||||||
讀書報告 : % | 其他( ): % | |||||||||||||
備 考 | 1.本表格式請參考使用,教學計劃表格有兩種,授課教師可至教務處網頁各項表單中下載,任擇一種使用。 2.自製格式請具備上述項目。 3.依8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處會議校長指示:各授課老師請務必舉行期中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