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 2014.6.30編製
資產異動包含:部門間移轉、資產送修、報廢、出售、損失,請依下列流程執行;人員離職之資產移交流程,請參下面第三點。
處理流程:
說明:申請人填寫「固定資產異動單」 申請人
說明:經申請單位主管核准才能進行異動處理 申請單位 主管簽核
說明:管理單位如下 電腦相關設備:資訊部 影視設備:媒體中心 音響設備:音控組 電器、辦公設備等:行政部 管理單位需註明會辦意見,EX.同意/或請廠商處理…
管理單位 同意異動
部門移轉: 新保管人及單位主管簽收 進行異動
(依右列說 明執行)
送修: 請維修單位簽收,EX.資訊部 註:若需由外部廠商維修者,請填請購單
報廢: 1.須先經總務單位確認資產是否已達耐用年限,評估是否報廢。 2.請於異動單上註明後續處理方式,EX.廠商回收… 3.有出售價款者,請將現款繳回,繳款証明單影本與異動單一併送上。
出售: 1.由總務單位尋求買主,將詢、比、議價資料呈其主管核准後,決定出售價格。 2.出售後之價款請繳回財務部,繳款証明單影本與異動單一併送上。
損失(包括遺失): 1.請會同總務單位查明原因。 2.若有保險,總務單位聯絡保險公司理賠事項。
資產管理員登帳
說明: 凡報廢、出售、損失,金額達8萬元以上者
財務部除帳
人員離職
向資產管理員查詢保管資產清單,並製作設備移交清單
離職人員與交接人辦理移交程序,同時於移交清單上簽名,並請主管核簽
簽好後之設備移交清單交至資產管理員,以完成保管資產移交手續,資產管理員並於人事之離職移交單上簽名
簽好後之離職移交單交至人事組,即完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