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醫院緊急災害管理應變措施計畫
94.04.08. 修訂
106.07.20.重新修訂
107.03.20.重新修訂
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消防法暨其施行細則
目的:
為本院對緊急災害之減災預防、應變準備、緊急應變、復原重建等,能依此標準作業流程進行處理,在緊急災難發生時,應有應變及處置能力,以保障病患家屬及員工之安全,使災害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緊急應變項目:
火災
天然災害颱風、水災
地震
大量傷患
電梯事故危機處理
電腦當機
停水(旱災)
停電
停(斷)氧氣供應
三、災害風險評估
中英醫院危害風險脆弱度分析
事件別 | 嚴重程度-低、中、高 | ||||
頻率(A) | 風險(B) | 準備(C) | 總計(D) | RANK | |
分數 | 0=未發生 | 1=低風險 | 1=優 | D=A×B×C | |
1=低 | 2=高風險 | 2=良好 | |||
2=中 | 3=危險 | 3=普通 | |||
3=高 | 4=嚴重 | 4=差 | |||
火災 | 2 | 4 | 3 | 24 | 1 |
停電 | 2 | 3 | 2 | 12 | 2 |
停氣 | 2 | 3 | 2 | 12 | 2 |
颱風 | 3 | 1 | 2 | 6 | |
抽吸系統故障 | 1 | 2 | 2 | 4 | |
群聚感染 | 1 | 1 | 2 | 2 | |
地震 | 1 | 3 | 2 | 6 | |
資訊系統當機 | 1 | 1 | 2 | 2 | |
電梯事故 | 2 | 1 | 1 | 2 | |
停水(抗旱) | 1 | 1 | 2 | 2 | |
大量傷患 | 1 | 1 | 2 | 2 | |
1.
緊急災害各階段應辦事項:
減災預防:
(一) 平時火災預防:
1.依消防法規規定,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定於每年之5月及11月委
託消防設備師/士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將缺失改善再依規定報請當地消防機關
備查。
2.所有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人應每月自行定期檢測及記錄表簽章。火災預防管理組織負責平時火災預防及地震時之防止起火,以防火管理人為中心,於2、3樓或指定範圍分別設置防火負責人,並劃設責任區域,指派火源責任者進行火災防制措施。
3.全院應禁菸、任何地點未經許可嚴禁火源。
4.從事下列行為應事先向防火管理人聯絡取得許可後,始得進行:
指定場所以外之吸煙及火源使用。
各種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設置或變更時。
各種慶祝活動必須用火用電時。
危險物品之貯藏、處理,及其種類及數量之變更時。
(5)進行施工行為時。
5.各樓層樓梯於出口處設有防火門,平時防火門應保持常閉不可上鎖,可由內外
收項自由開啟,逃生避難動線及通道平時應於淨空不得堆置雜物,並應有緊急
照明設備。緊急逃生路線圖張貼於各樓層電梯出入口,各樓並設有逃生方向指
示燈。
6.施工中消防安全對策之建立:本場所進行施工時,應建立消防安全對策。如進
行增建、改建、修建及室內裝修時,應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製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
7.縱火防制對策:
建築基地內、走廊、樓梯間及洗手間等場所,不得放置可燃物。
(2) 加強對於進出人員之過濾及查核。
設置監控設備,並加強死角之巡查機制,同時建立假日、夜間等之巡邏
體制。
(4) 整理並移除場所周邊之可燃物。
(5) 最後一位離開者,應做好火源管理,並關閉門窗上鎖。
(6) 落實汽(機)車停放之安全管理。
8.加強用電設備、易燃物品及可燃物品之管理
(1) 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向防火管理人提出使用焊接或其他用火之作業計
畫,在使用用火作業之場所,應配置有滅火器,同時,在指定場所以外的區域,亦不可有抽菸、點火等行為,使用危險物時,應經督導之防火管理人許可,對於用火、用電之管理,作業責任者皆應負起相關防火責任。
(2) 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使用,應事先檢查,並應確認使用時周遭無易燃物品, 使用完畢後,應加以檢查確認其是否處於安全狀況,並置放於適當之安全場所。
(3) 機構內易燃品如酒精、揮發性消毒液等應進較小包裝及減少庫存,並應注意
防火需求。
機構內應使用合格且具安全斷電裝置之延長線,並應不定時巡視是否有超
出用電負載、過度串接、積汙導電、電線破損及額外使用之情形。
(二) 地震防範
為防範地震造成之災害,場所內應準備必要之防災用品,防火管理人及
各樓層防火負責人,應透過防災教育告知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平時之安全管理
時,並一併進行下列事項:
(1) 檢查附屬在建築物之設施如廣告牌、窗框、外壁等及陳列物品有無倒塌、掉落、鬆脫。
檢查燃氣設備、用火用電設備器具有無防止掉落措施,以及簡易自動 滅火裝置、燃料自動停止裝置之動作狀況。
(3) 檢查公共危險物品有無掉落,傾倒之虞。
防火管理人應積極參加消防機關或防火團體舉辦之講習會或研討會,同時應隨時對從業人員辦理防火講習或宣導教育。
應變準備:
(一)、 自衛消防編組:
為確保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能將損害損失減至最低,故成立自衛消防隊。
隊長、副隊長及各級幹部的權限及任務:
監督及指揮命令自衛消防隊進行火災、震災等活動之進行,同時與消防編組保持密切連繫,順遂展開救災活動。
副隊長主要為輔助隊長,當隊長不在時,代行其任務。
地區隊長擔任負責地區初期自衛消防活動之指揮工作,隨時與隊長保持密切連繫。
(4)各班班長依其班別,負責滅火、通報、避難引導等相關自衛消防活動。
(二)、 自衛消防活動:
自衛消防活動包括指揮、通報連絡、滅火、避難引導、救護及安全防護及假日、
夜間之活動體制等項目,尤其於夜間上班人員較日間人員少之情形下,應針對
夜間消防情境進行模擬演練,以確保民眾之安全。相關之自衛消防活動如下:
指揮:應設有指揮人員,同時於安全明顯處設置指揮中心,指示自衛消防隊之
任務,掌握自衛消防活動之進行。
通報連絡:通報人員應通知當地消防機關(119),這裡是中英醫院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96號,目前災害狀況等對外之聯繫,同時亦應負責對內之廣播,包括場所內各部門之連絡告知等,通報結束後,應向防火管理人及自衛消防隊長告知通報情形及災害最新狀況。
初期滅火:主要是以室內消防栓及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以撲滅火災於初期
及防止迅速擴大延燒。
避難引導:發生火災時,避難引導人員應引導起火層之避難者使用與起火處反
方向之緊急出口避難,若火勢擴大或滅火行動不順利時,則應引導其至其他安全地方避難,對行動不便之病人則以水平移位優先,再考慮垂直疏散,對於高樓層,應加強此部分之演練,並研擬對策與腹案,使當火災發生時,所有人員皆能順利逃生。
救護:救護中心可與指揮中心設置在同一位置,救護班人員對受傷者應施予
緊急醫療,必要時,可與救護中心連絡,派員協助將傷者快速搬運至救護站或迅速送醫,同時應記錄傷者之姓名及受傷狀況或轉送其他醫院之病人名單,以供查考。
安全防護:關閉防火門、各病室之房門、緊急電源之確保,瓦斯等危險設施之停止供給運轉,昇降機之緊急處置,劃定警戒區域。
(三)、假日暨夜間之防火管理體制
為確保夜間及假日之火災預防管理,本場所之值日人員(檢驗夜班人員),應定
期巡邏各場所,以確保無異常現象。
本場所之夜間及假日之自衛消防編組如附件,當夜間及假日發生火災時,應採取
下列應變作為:
立即通知消防機關(119),在進行初期滅火之同時,應同時廣播院內人員,由當班組長決定是否啟動自衛消防編組,並依緊急通報系統通知人員召回,聯絡自衛消防隊長及防火管理人。
與消防機關保持聯繫,將火災情形、延燒狀況等初期火災訊息,隨時提供消防隊掌控,並引導消防人員前往起火。
(四)、 防災教育訓練:
為提升防火知識、消防技術及震災之對應措施及宣導關於消防防護計畫之內
容,防火管理人及相關職員應進行防火、防災相關教育訓練。同時,防火管理人應積極參加消防機關或防火團體舉辦之講習或研討,同時應隨時對內部員工辦理防火講習會或宣導會。
實施對象應包含新進人員、正式員工、工讀生、臨時人員、自衛消防編組人員
及相關人員。
進行防災教育之重點如下:
(1)徹底告知消防防護計畫內容及內部人員之任務。
(2)有關火災預防上之遵守事項,以及火災或地震發生時之各項應變要領。
(3)其他火災預防上必要之事項。
為強化自衛消防編組之應變能力,有關自衛消防編組人員之教育訓練,將結
合員工暨相關人員,每半年至少舉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乙次;每年舉辦一
次實務演練及桌上模擬演練。
(五)、 各項設備之定期檢測維護
高低壓電器設備每年一月及七月委託合格廠商(義順電業檢測有限公司)定期進行紅外線熱源檢測。
緊急發電機每月進行維護保養及紀錄、每周開機運轉、柴油保持適當之存量。
電梯、空壓機及真空幫浦每月進行維護保養及紀錄
。
高壓氣體鋼瓶及管路每季作自主檢查及紀錄。
緊急應變
(一)、緊急災害發生時處置狀況之通報與啟動緊急應變組織
災害發現者除必要初級檢災外,應立即通知災害現場或鄰近災害現場作業主管。
災害現場作業主管應指揮災害現場進行初及搶救事宜,「如火災發生時各單位依消防編組進行搶救、疏散、滅火、通知總機廣播緊急狀況」並對災害進行辨識。
災害現場作業主管辨識在危害可能擴及影響其單位運作、病人安全、或超出災害現場單位搶救能力、物力、人力等業務負荷時,需其他單位介入處理時,應由災害現場作業主管通知總機啟動緊急應變組織。
緊急成立指揮中心,負責整體應變計劃之指揮調度,以利掌控災情協調救護工作,並依實際需要分層疏散,並隨時保持聯繫。
總機依指揮中心通知迅速聯絡警察、消防人員及相關人員,立即支援搶救。
夜間或假日發生緊急災害事件,由當班組長暫代指揮,直到總機通知院長及各小組成員到院支援,待院長到院後交由院長擔任總指揮,處理災害各項事宜。
(二)、 緊急災害處理程序
1.工作人員緊急召回—用LINE群組及櫃台電腦設定之中華電信緊急召回群組發出
訊息。
2.依代號廣播,例如:
火災(紅色999)、地震(綠色999) 、水災颱風(藍色999)、
電腦當機(黃色999)、停電(黑色999)、大量傷患(急診9595)。
發生單位火災時,依火災應變作業進行動員。
其他緊急災害狀況發生時,由現場指揮官確認,聯絡「緊急災害指揮中心應變組織」四大任務部門分組組長,依現場實際狀況需要通知所屬,動員人力、物力、衛材支援。
3.災害指揮中心設置及人員編組:發生災害時於會議室或一樓成立救災應變指揮
中心編組架構表如下:
中英醫院緊急應變指揮架構
指揮官-溫院長
發言官-蔡欣達 安全官-李雯雯
聯絡官-劉蕙滋
財務行政部門 簡筱親 後勤部門 陳彥志 執行部門 陳學全 計劃部門 吳惠娟
待命區 陳怡君
資源監控組 李建勳 服務課 王麗珍
狀況分析組 陳雅婷 醫療照護課 郭淑玲
支持課 吳歆蓹 陳雅婷 家屬訪客服務課 林美惠 安全課 許文建 基礎設施課 洪錦達
:
應變組織執掌:
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職 別 | 任 務 分 配 | 負責人 | 報告對象 |
指 揮 官 | 組織和指揮管理醫院緊急應變指揮中心,並在需要時授權給予醫院所有指揮管理者撤離指令。 | 院長 | |
安全官 | 確認員工、病患及訪客的安全,並監控可能的 危害情況,必要時停止任何可能造成應變人員或工作危害之行動。 | 李雯雯 | 院長 |
聯 絡 官 | 負責指揮中心和外部機構之聯繫;了解目前緊急事件的現況。 | 劉蕙滋 | 院長 |
發 言 官 | 擔任對醫院及應變單位外人員(如家屬、訪客及媒體)訊息發佈的管道。 | 蔡欣達 | 院長 |
執行部門:
職 別
任 務 分 配
負責人
報告對象
執行部門 部長
組織管理和指揮所轄相關單位,以完成緊急事件指揮官指令,調整和監督管理醫療照護部份,評估是否成立待命區,若為火災事件立即成立自衛消防編組。
陳學全
院長
醫療照護課
組織和指揮醫院內所有醫護區域的分送和照顧,並將狀況隨時回報執行部部長。
郭淑玲
陳學全
待命區
確認待命區設置地點,對於待命區人員進行必要的任務說明,盤點待命區資源數量與類別,及時供應人力、運輸工具、物資或藥品等資源給行部門其他課使用。
陳怡君
陳學全
基礎設施課
確認包括空調、電力、水、空調、醫療氣體、衛生設施、建築物結構與運輸通道等醫院基礎設施的情況,並進行損害評估,啟動必要的分組,協助控制及運作的持續;評估電力與照明設備的 運作,必要時與後勤部門合作啟用備用設備的供應,將醫療用氣體及醫療設備分配到需要的醫療照護區及臨時急診區。
洪錦達
陳學全
家屬訪問 服務客
啟動必要的分組,設置家屬及訪客服務窗口;確認家屬身分後協助家屬探視病患;透過聯絡官與外部社福單位聯繫,取得相關的社福協助;提供家屬災變心理支持,災害應變的資訊安撫家屬。
林美惠
陳學全
安全課
評估現場安全控制的需求,建立管制區域,開始進行院區出入口管制,管制救護車及相關應變車輛進出動線;協調後勤部門取得所需的物質與設備。
許文建
陳學全
計劃部門:
職 別
任 務 分 配
負責人
報告對象
計劃部門 部長
瞭解目前緊急事件的狀況,與指揮官研商確立災變處理目標與執行周期;籌備行動計畫會議,擬妥行動計畫;掌握人力、物資的狀況,定期更新病患及床位資訊,建立災變應變過程中,文書資料彙整管理與蒐集的資訊。
吳惠娟
院長
資源控制組
掌握人力、物資的狀況是否足夠緊急應變所需,適時向執行部門報告。
李建勳
張靜君
狀況分析組
隨時掌握緊急應變過程中災害之狀況,員工、病患之狀況
陳雅婷
張靜君
後勤部門
職 別
任 務 分 配
負責人
報告對象
後勤部門 部長
瞭解目前緊急事件的狀況,與指揮官研商確立災變處理目標與執行周期;籌備行動計畫會議,擬妥行動計畫;掌握人力、物資的狀況,定期更新病患及床位資訊,建立災變應變過程中,文書資料彙整管理與蒐集的資訊。
陳彥志
院長
服務課
提供應變時所需之通訊、資訊器材設備給執行部門應變所需;提供緊急災害期間膳病人、員工之膳食。
王麗珍
陳彥志
支持課
對應變期間員工與員工家庭之照護;提緊急災害時所需之物質供應,並排定後續之人力安排,以接續照顧病人及員工。
吳歆蓹
陳彥志
財務行政部門
職 別
任 務 分 配
負責人
報告對象
財務行政 部門部長
確實登記應變期間員工出勤、加班等紀錄;確保行動計畫在財務預算範圍;辦理各項應變採購之因應措施及財務需求並評估優先順序;蒐集彙整機構損壞的文件、紀錄、照片等以供日後向相關單位求償。
簡筱親
院長
中英醫院緊急應變指揮中心召回電話: 106.07.20.
級 職
姓 名
召回電話
行動電話
備註
指揮官
溫政諭 院長
0936-103-605
發言官
蔡欣達 主任
0930-912-345
連絡官
劉蕙滋
0978-506-235
安全官
李雯雯
0921-255-350
執行部部長
陳學全 副院長
0916-479-567
醫療照護課
郭淑玲 督導
0918-204-963
待命區
陳怡君
0930-942-597
基礎設施課
洪錦達
0910-025-229
安全課
許文建 檢驗師
0989-932-912
家屬訪客服務課
林美惠
0939-252-871
計畫部門部長
吳惠娟護理長
0981-570-392
資源監控組
李建勳
0966-172-612
狀況分析組
陳雅婷
0926-841-575
後勤部門部長
陳彥志
0975-360-582
服務課
王麗貞感控師
0963-393-974
支持課
吳歆蓹
0918-027-122
財務行政部部長
簡筱親
0912-427-340
(三)、 實施要領:
1.災害發生時處理原則:
保命優先
再救他人 最後救災
2.除救人、救財、救災必須之外,應盡量保持現場完整,以利災害原因之調查。
3.發生緊急狀況時發現者應變流程,如下:
緊急狀況應變流程
4.當需疏散病人時,各單位以能自行移動者優先,需人攙扶或能以輪椅移動者
次之,再來是臥床行動不便之病人,最後是需儀器維生之呼吸照護病患。
5.傷患後送聯絡醫院:
(1)洗腎病患: 中祥:(02)2249-5883
德澤:(02)2857-6375
輝德:(02)2971-5462
(2)呼吸照護病患: 亞東: (02)8966-7000
雙和: (02)2713-5211
林口長庚: (03)328-1200
板英:(02)7728-8067
怡和:(02)7728-8069
永和復康:(02)7728-8070
(3)加護病患 :亞東:(02)8966-7000轉-I.C.U.
(4)其他住院病患視個別情況安排。
(四)、颱風來襲注意事項:
1.颱風來時別外出,隨時收聽廣播、電視、電話166了解颱風動向。
2.注意大廳外是否因大雨而造成淹水,必要時將備用之沙包堆置門口,以防大水
淹入。
3.注意是否造成停電,停電後緊急發電機是否運轉。
4.屋內、外電線如被風吹落,切勿前往觸摸,以免觸電。
5.隨時檢查房屋設施,門窗是否被風吹損破漏,門窗是否緊閉。
6.颱風眼經過,會有短暫無風無雨,此時仍不可外出,因為風雨隨後就到。
(五)、 地震時注意事項:
1.首先保持鎮定,遠離窗戶及玻璃、吊燈等危險墜落物,就地尋求避難點。
2.關閉爐火、電源,無論震中、震後不可使用火柴、蠟燭、打火機等任何火種,以免引起瓦斯及危險物爆炸。
3.尋找堅固的庇護點如堅固的桌下、牆腳、支撐良好的門框下。若身邊沒有可供
掩蔽的桌子或堅固傢俱時,可靠著內牆移動,記得以手護住頭部。
4.在所在樓層尋找庇護所,勿使用電梯以免受困,勿湧向出口樓梯以免造成人群
擁擠傷害。
5.把進出的大門打開,但是不要急著衝出去,許多外傷是往外奔跑的時候造成的。
(六)、 電梯事故危機處理:
1.電梯故障後緊急連絡電梯廠商,聯絡電話為
嶢昇電梯:(02)22765681.(02)22765022.
1.事故發生後,若有人員受傷即刻啟動院內緊急災難應變小組搶救傷患。
2.同時通報當地消防分隊。
3.將傷患就醫動向登入緊急醫療管理系統。
4.提供妥善之治療檢查或住院治療。
5.啟動院內員工關懷小組並給予慰問關懷及進行持續追蹤。
6.提供病患出院後續心理衛生服務。
7.病患眾多時,引導搭乘其他電梯。
8.對院內同仁宣導儘量走樓梯,並禮讓病患優先搭乘電梯。
(七)、停水(旱災)危機處理:
1.當因颱風後或天氣乾旱自來水公司通知停水時應做下列處置
(1)短暫停水(2天內):(有預告)
a.儲水準備:確認頂樓各水塔及不銹鋼桶裝滿水備用
b.限水措施:區分醫療及非醫療用水,非醫療用水減少水龍頭出水量,醫療
用水取消不急檢查或 開刀,使用單次使用的可棄式無菌用品,減少滅菌鍋
的使用次數,洗腎RO造水機轉至回收利用迴路以節省用水。
2.缺水:預告停水2天以上,使醫院無水
(1).聯絡自來水公司送水車,或聯絡民間水車送水,振越企業:(02)2283-6727
(2).總務每天8:00-17:00廣播每整點放水10-15分鐘,並限制外來民眾取水。
(3).調整洗腎病患透析的時段,或安置病患透析至他處透析。
(4).依據臨床診斷,評估讓病人提早出院,將不危急病人轉送合適的醫院。
3.因地區性或天災之停水,恢復供水前應先作全面管路消毒及水質檢查。
(八)、停電危機處理:
1.當台灣電力公司發生臨時停電時應做下列處置
(1).發生臨時停電情形時,櫃檯人員應通知總務、機電人員到場,檢查緊急發
電機是否正常運轉、ATS是否轉換至緊急發電端、柴油是否充足。
(2).巡視各樓層用電情況是否正常、維生設備及主要儀器運作是否正常;及時
關閉非急作及非必要之電源、電腦、冷氣,並標示勿乘坐電梯之警示。
(3).機電人員應留守至復電正常運作為止;檢查重要之儀器及冷氣系統是否運
作正常。
(4).台灣電力公司緊急聯絡電話:1911
(5).復電後各單位檢查儀器、電腦是否正常,若有異常則報修處理。
2.當台灣電力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做下列處置
(1).總務人員預先發通知至各單位停電時間,做必要之準備及調度。
(2).機電人員檢查發電機及相關設備是否正常運轉、儲備足夠之柴油。
(3).停電前總務、機電人員應到場,檢視停電時緊急發電機、ATS是否運作正
常。
(4).巡視各樓層用電情況是否正常、維生設備及主要儀器運作是否正常;及時關閉非急作及非必要之電源、電腦、冷氣,並標示勿乘坐電梯之警示。
(5). 機電人員應留守至復電正常運作為止;檢查重要之儀器及冷氣系統是否
運作正常。
(6).復電後各單位檢查儀器、電腦是否正常,若有異常則報修處理。
3.本院緊急發電機用柴油儲存桶為50加侖,可使用約24小時,當預計停電超過
24小時時應補充柴油,發電機提供緊急維生系統、電梯、照明等,部分空調系
統並不供電。
緊急發電機廠商:伸祐公司張上風,TEL:0932397178,
若發電機損害無法供電,造成全院停電,立即聯絡總務0910025229與伸祐公司張上風0932397178到院維修;經。伸祐公司判定維修須超出半小時,立即租用移動式發電機,由一樓電表處接入。發電機廠商伸祐公司張上風0932397178、廣域科技(02)89782998。
若租不到移動式發電機,啟用轉院機制。
(九)、停(斷)氧氣供應:
1.本院氧氣供應主要採用中央氣體液態氧方式供給,以電磁閥控制分為A、B
兩組,當一組氧氣用馨(壓力降低)即會自動跳至另一組,氧氣廠商會每日更換空
筒,藥局及總務人員會每日巡查。
2.院內二樓ICU及三樓RCC裝設氧氣壓力監控箱,當壓力降至一定數值即會發出警
報聲,工作人員應確認是否為氧氣公司更換鋼瓶所造成,若不是應做下列處置
(1).通知總務或藥師至氧氣間確認液態氧氣筒是否仍有氧氣,若A、B兩組均呈空筒,則緊急通知台北氧氣公司TEL:2961-6858,緊急補充液態氧。
(2).若A、B組中仍有多瓶液態氧呈滿筒狀,則將氧氣供應轉為手動供氣,把
氧氣筒後方控制閥轉為與管路順向方向即可供氣,並緊急通知長松科技公司李元甫TEL:0971-091-165,(02)22363545到場處理。
(3).護理人員臨床端平時各單位應備用醫用氧氣鋼瓶並直立固定放置,每日確認
氧氣鋼瓶使用量(<500PSI更換),各單位每日更新高氧(>40%)患者名單,
當氧氣供應失效時啟動緊急應變措施,線上人員協助以氧氣鋼瓶及人工甦醒球提供呼吸器患者執行ambu bagging並裝置生理監視器,直到氣體供應失效警報解除。
(十)、 電腦當機危機處理:當因電腦當機導致系統服務中斷時,應做下列處置:
1.當電腦系統發生當機無法作業時,如判斷為大範圍影響後,預估無法於適當
時間內修復,則應啟動緊急應變流程,門急診系統於10分鐘內、住院系統於
20分鐘內修復。
2.醫療相關單位於應變作業啟動之通知後,即應進行人工作業,並於掛號櫃台
離線查詢病患資訊,維持醫療作業順利進行。門急診應事先準備合理數量之
作業表單,住院可由護理站任一台電腦之桌面列印相關醫療作業單使用。
3.電腦問題排除並回復功能後,資訊室應立即通知業務單位,恢復電腦作業,
並作當機期間資料回復作業。
復原重建
依據災害狀況由指揮官(院長)決定是否成立臨時服務台做為指揮中心,清點
病患及人員名單。
執行部門確認物資與設備使用的情形,並規畫後續的重整計畫與交接;確認檔
案有收集完畢與妥善保管。
醫療照護課對病人持續提供醫療照護與災後傷患之急救,對於轉診後送醫院之
病人進行轉診追蹤,回復病情回報主治醫師並進行家屬安撫。
安全官逐步解除安全管制,確認是否有與法務機關後續配合之事項。
計畫部門協同聯絡官、發言官對外發布資訊。
後勤部門確認物資與設備的使用情形,協調器材、設備之歸還與存放,毀損及移師設備之更換與維修,並規畫後續的重整計畫與交接。
財務行政部門確認應支款項與賠償追訴情形;事件結束後總結報告,進行人員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