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新北市政府補助法人或企業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生產及運轉紀錄表
申請人或機構:合約編號:
系統正式運轉日期: 年 月 日實際設置容量:______kWp
系統型式: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
季別:□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
電表型式:□機械式電表□數位式電表(勿抄錄展示看板讀值)
1.發電量紀錄(紀錄時間至少一個月紀錄一次,建議每月的最後一天的當日下午5時以後抄發電量,或每月的第一天的當日上午8時前抄發電量)。
抄表日期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電表累計讀數 | 度(kWh) | 度(kWh) | 度(kWh) |
當月發電度數 | 度(kWh) | 度(kWh) | 度(kWh) |
當月實際發電天數 | 天(Day) | 天(Day) | 天(Day) |
2.本季系統運轉狀況(若曾經發生故障,請詳細記載與說明故障原因及維修狀況)
□ 未曾發生故障□曾經發生故障
故障日期 | 故障代碼 | 故障原因 | 修復日期 | 修復狀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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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項目代碼:
A.模組 B.電腦 C.變壓器 D.蓄電池 E.變流器 F.阻絕二極體 G.突波吸收器 H.充放電控制器 J.串列開關 K.直流離斷開關 L.交流斷路器 I.數位式瓦時計 M.機械式瓦時計 N.其他
填表人: 申請人或機構簽章:
註:1.本季報表單請自正式運轉日起紀錄每季使用狀況,並請於每年1、4、7、10各月之5日前完成紀錄,並繳交上一季之電能生產及運轉紀錄表,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收」或傳真至02-29522831。電話02-29603456分機4076。
2.每月紀錄電表讀值時建議以紀錄機械式電表為原則。
3.每季表單請自行複印使用或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