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聘僱人員出差申請單 | 支出 憑證 編號欄 | 憑證號碼 | 科目 | 金額 | ||||
第 號 | 萬 | 千 | 百 | 拾 | 元 | |||
支出憑證粘存處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官等 | 任 | 備註 | |||||||||
註: 一、凡本校教職員因公出差者,均應依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事先辦理,並應於出差完畢後十五日內辦理報領出差旅費手續。 二、出差往返行程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 三、出差申請單,請出差人員填妥後,檢附有關文件,以憑轉報。 四、經費來源請務必填註。 五、交通費按照出差必經之順路計算之。 | ||||||||||||||
出差事由 (請檢附文件) | 出差行程 及地點 | |||||||||||||
出差起訖 日期及天數 | 自年 月日 至 年 月日 | 共 天 | 擬搭乘 交通工具 | □火車 □飛機□汽車 (請以打ˇ註明) | ||||||||||
經費來源 | ||||||||||||||
出差人 | 計畫主持人 | 組主管 系、所、科、 | 或授權單位主管 校長 |
國立東華大學出差旅費報告表
月 | 日 | 起訖地點 | 工作記要 | 交通費 | 住宿費 | 膳雜費 | 單據號數 | 總計 | 領款收據 | 二、單據請自行粘貼。 一、本表逐欄填寫清楚如有塗改應加蓋私章。 ※注意: | ||||||
火車 | ||||||||||||||||
茲收到新臺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上款旅費已照數領訖,此據。 具領人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
合計 | ||||||||||||||||
出差人 | 計畫主持人 | 組主管 系、所、科、 | 會 計 室 | 或授權單位主管 校 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