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班必修科目表
(108 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一、校訂共同必修學分(全部必修,共計 24 學分)
項目
課 名
上學分
下學分 備 註
語文通識
大一國文:經典
閱讀與詮釋
2
2
大一必修
大學英文/適應
大學英文
2
2
大一必修
通識課程
六大向度
16
人文經典與美學詮釋
倫理判斷與生命涵養
法政制度與公民社會
經濟社會與全球視野
科學素養與邏輯思維
歷史思維與文明探索
六向度任選 5 向度,每
向度至少各選讀一門。
必修
體育一
0
0
大一必修
體育二
0
0
大二必修
*101 學年起軍訓課程改為選修,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 11 條第 4 款:原訂科目
表列為必修,而新訂科目表已改為選修之科目,凡需重(補)修之學生,可不再
修習。
II. 系訂必修與必選課程(至少 52 學分)
一、 必修:36 學分
課名
上學分
下學分 備 註
史學方法
2
2
史料與史學方法學群
中國通史
4
4
本國史學群-中國史部分
臺灣通史(一)
2
0
本國史學群-臺灣史部分
臺灣通史(二)
0
2
本國史學群-臺灣史部分
臺灣通史(三)
2
0
本國史學群-臺灣史部分
臺灣通史(四)
0
2
本國史學群-臺灣史部分
世界通史一(上古-近古)
4
4
世界史學群
世界通史二(近代-現代)
4
4
世界史學群
二、 必選:16 學分
課名
上學分
下學分
備 註
司馬遷至劉知幾史
學的發展
此 3 科目
必選 4 學
分
2
0
史料與史學方法
學群
宋元明清史學史
0
2
西洋史學史
2
2
中國上古史
9 選 3
2
2
本國史學群-中國
史部分
秦漢史
2
2
魏晉南北朝史
2
2
隋唐五代史
2
2
宋史
2
2
明史
2
2
清史
2
2
中國近代史
2
2
中國現代史
2
2
III. 說明:
一、 同學選課除必修、必選至少 52 學分外,其餘 56 學分由同學自由選修本系
其他專業課程,
外系選修課程 16 學分 得列入本系畢業學分。
二、 畢業學分依學校規定,至少必修畢 132 學分,始可獲得文學士學位。
學分計算方式:共同必修(24)+系訂必修、選(52)+選修學分(40)+自由
選修(16)=畢業學分(至少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