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02 年度從業人員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甄試試題
甄選職務/類科【代碼】:助理管理師/航運管理【F0504】
專業科目 3:海商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應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四大題之非選擇題,各題配分均為 25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
違反者該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題目一:
何謂海上保險之委付制度?【5分】被保險船舶有何種情形時,被保險人得委付之?
【15 分】又委付得否附有條件?【5分】請就海商法之規定詳述之。
題目二:
依海商法第 21 條對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標的、項目及範圍之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船舶所有人」?【5分】
(二)船舶所有人對哪些事項所負之責任,係以本次航行(指船舶自一港至次一港之航
程)之船舶價值、運費及其他附屬費為限?請說明之。【20 分】
題目三:
依據海商法第 114 條規定,所列舉之共同海損費用有哪些?請說明之。【25 分】
題目四:
託運人甲之貨物為易燃液體,經乙輪船同意後裝載。運送途中因甲未將預防措施完全告
知,致使乙輪船船體受損。甲主張乙輪船既然已經同意裝運,因而拒絕對於乙輪船負損害賠
償責任。請問是否有理由?請解釋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