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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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
考試時間
2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5740
頁次
1
1
依建建築則規明建就掏周遭
道路可能之責何?明建地有情形
特別考量增加地基調查內容?(25分)
請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每小題5,共25分)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範圍為何?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人之規定為何?
何謂專業機構?
何謂檢查員?
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報告書初步評估判定結果有那三種情形?
依建規則說明築物何?築物
火避難設施有何特殊規定?(25分)
請說明建築法第56條之勘驗、政府採購法第70條第2之查驗與政府採購
法第70條第3之施工查核,其目的與執行程序有何差異?(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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