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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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公司於乙商標權人申請註冊 A商標前,已善意使用相同商標於同一商
品。甲公司於乙註冊取得 A商標的商標權後與乙簽定授權契約,由乙授
權甲公司使用 A商標。其後,甲公司與乙的授權契約因雙方出現嫌隙而
終止,乙禁止甲公司繼續使用 A商標。試問此時甲公司可否主張商標法
第36 條第 1項第 3款的「善意先使用」抗辯?(30 分)
二、甲撰寫並出版「現代法律常識」一書(以下簡稱「M著作」),此書共 300
頁,分為 10 章,每章的最後 2頁為摘要,條列了該章的重點。
A學校為一所市立特殊教育學校,該校未得甲的同意便製作了總共
50 本M著作的點字書,提供該校的視覺障礙學生使用。甲認為 A學
校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起訴請求 A學校賠償損害,但 A學
校主張其製作點字書的行為,不受甲的著作財產權效力所拘束。試問
A學校的抗辯是否有理由?(15 分)
B學校為一所普通高中,該校為提升公民課程的教學成效,今年印製
了500 本公民課程補充教材,每本教材的最後 20 頁集結了 M著作各
章的 2頁摘要。由於 B學校在印製前並未取得甲的同意,因此甲認為
B學校侵害其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起訴請求 B學校賠償損害,但
B學校主張該校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甲的著作。試問 B學校的抗辯是
否有理由?(20 分)
三、甲起訴主張,其於民國 106 年8月間出資聘請乙從事研發工作,約定研
發後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由甲取得,但乙研發成功後竟於民國 106 年11
月將研發成果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 A發明專利,並經經濟部智慧財
產局於民國 107 年4月15 日公告。試問目前甲可否依專利法為舉發而
享有擬制申請日的優勢?請說明理由。若不可以,則甲可否提起民事給
付訴訟請求乙將 A發明專利移轉登記與甲?(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