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類 科
關稅會計
科 目
會計審計法規概要(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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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預算法之規定,說明歲入及歲出之年度劃分及其適用的會計基礎。
(30 分)
二、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應依機關別與基金別為詳確之會計,請依民國 108 年
11 月修正公布之會計法第 4條規定,說明會計事項之事務,依其性質,可
分為四個類別的內容。(20 分)
三、請依決算法之規定,說明附屬單位決算的內容為何?(20 分)
四、請依審計法之規定,說明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的績效,其報告及建議的內
容為何?(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