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14年國 軍 上 校 以 上軍 官 轉 任 公 務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關務人員考試
等 別
四等考試
類 科
關稅會計(選試英文)
科 目
會計審計法規概要(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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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預算法之規定,說明預算之種類與其定義為何?(25 分)
二、請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說明財物之報廢、銷燬、遺失及毀損之
相關規定為何?(25 分)
三、請說明我國政府的預算週期(始於預算之籌編,終於決算),這週期主要
時點及內容為何?(25 分)
四、請依審計法之規定,說明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之審計相關規定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