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9年特種考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鐵路人員考試
等 別
員級考試
類 科 別
事務管理、材料管理、運輸營業
科 目
鐵路法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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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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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臺灣鐵路管理局 6432 次列車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簡稱 1021 普悠瑪
事故,請說明依鐵路法在通報、事故調查、緊急應變、駕駛人員處置之
相關規定。(25 分)
二、請說明有關鐵路機構在運送物交付期間延誤、因不可歸責原因不能交付
及不明運送品或遺留物之相關處理條文。(25 分)
三、請說明鐵路法第 59 條中規定在臨近電化鐵路之相關設施需遵守的規定
為何及其理由?(25 分)
四、今假設台灣高鐵公司向政府申請延伸路線到恆春,經政府核准。在進入
籌備、施工、營運期間應向交通部報備之事項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