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108 年度約僱人員甄選試題
甄選類別【代碼】:一般類組【O9201-O9208】、原住民類組【O9209】
第二節: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
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二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80 題,每題 1.25 分,共 100 分。
選擇題限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以複選作答或
未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有
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續犯
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4】1.根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應自行迴避?
本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當事人為共同權利人 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本人與當事人為五親等之姻親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3】2.行政程序法上所稱之當事人,不包括下列何人?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 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
鑑定人與證人 授益性行政處分之申請人
【1】3.行政程序中,授與代理權之本人倘若死亡,其代理權:
不因本人死亡而消滅 當然消滅 暫時終止 行政程序法未規定
【3】4.根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種事由,不得作為行政文書申請公示送達之理由?
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送達而無效者
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受送達者 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而無法以囑託送達為之者
【4】5.有關行政程序法中「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區別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法規命令乃對外關係所為抽象規定;行政規則原則上乃對內關係之抽象規定
法規命令乃一種法規,在合乎授權明確之要件下對人民有拘束力;行政規則原則上僅對內有拘束力
法規命令應當有法律授權;行政規則則不需要法律授權
法規命令無須遵守依法行政原則;行政規則則受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
【3】6.行政機關受理人民申請案件,發現管轄錯誤、非屬受理機關權限範圍,則根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受理之機關應當:
直接駁回申請 通知申請人補正相關瑕疵
應立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依職權當作本機關之業務加以處理
【4】7.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法所明文規定得向其他機關請求職務協助之情形內?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被請求機關法定職權不明者
【2】8.同一事件,數個以上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12 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該事件應當由何一機關管轄?
由地理上最接近之機關管轄 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由受理在後之機關管轄 由機關組織規模決定
【3】9.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關行政機關管轄權的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
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僅得依法律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人民對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 14 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4】10.新北市政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此一執行係適用下列何種法律之規定?
行政執行法 強制執行法 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2】11.有關行政程序法第 136 條和解契約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和解係指爭議雙方各自退讓以解決爭議 和解僅得針對事實關係進行,不包括法律關係
未經機關職權調查,不得締結和解契約 和解契約之締結,得以代替行政處分之作成
【3】12.有關行政機關訂定行政裁量準則作為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之依據,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此一裁量準則必須得到立法機關明文之授權 裁量準則具有拘束各機關之效力,包括法院亦受其拘束
此等裁量準則,倘若能實踐具體個案之正義,又能實踐行政的平等對待原則,並非法律所不許
裁量準則僅限於與行政制裁無關之事項
【1】13.行政程序法第 138 條規定:「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行政
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倘若機關辦理此類以競爭方式
決定當事人之契約,未給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則該一契約之效力為:
無效 效力未定 得撤銷 得補正
【3】14.行政處分雖有違法,但並未構成無效之情形,亦未遭有權機關將其撤銷,則其效力為:
自始當然確定不生效力 效力尚未確定 有效 具有部分效力
【3】15.下列何種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建築物管理相關措施 獨立機關所為之行為
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以外之行為
【3】16.有關行政契約約定給付違約金之說明,下列何者合乎我國最高行政法院之立場?
違約金涉及契約相對人自由權利,因此行政契約一律不得約定
違約金之約定為例外行為,應當由上級行政機關事前同意
按「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行政程序法第 149 條定有明文。民法有關違約金之規定與行政契
約不相牴觸,自得準用
僅涉及單純金錢給付義務之違反者,得以課處違約金
【3】17.我國過去行政實務中存在著所謂的「職權命令」,得以在一定範圍內容許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自由權利而無法律依
據。此等與法治國家依法行政制度相違背之制度,在行政程序法施行後,根據該法第 174 之1條第一項規定,理論上自哪
一天起已經失效?
民國 90 年1月1日 民國 91 年1月1日 民國 92 年1月1日 民國 93 年1月1日
【4】18.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39 條第 1項規定,醫師診治病人發現傳染病時,應立即採取必要之傳染控制措施,並報告主管機
關。若法律將醫師之義務擴大至一般人之義務,有違下列何原則?
禁止裁量濫用原則 明確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比例原則
【2】19.依行政程序法第 94 條,行政處分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此原
則亦適用於下列何者行政行為?
法規命令 行政契約 行政規則 陳情
【2】20.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於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解決?
由行政院決定之 由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協議定之
由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協議定之 由內政部決定之
【2】21.行政機關為行政處分時必須進行調查證據,而且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並不
得為裁量濫用行為,此為下列何者原則?
當事人進行主義 職權調查主義 法定證據主義 自由心證主義
【3】22.行政機關依職權撤銷行政處分時,應考量之原則,不包括下列何者?
誠信原則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行政便宜原則 平等原則
【4】23.下列何者係屬於行政契約?
政府購買辦公用品文具簽定契約 眷村改建國宅出售而簽定契約
青年創業之中小企業貸款契約 交通部監理單位與驗車中心簽定代驗車輛契約
【3】24.制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其係屬下列何種行政行為?
行政規則 行政處分 法規命令 行政指導
【1】25.某行政處分核准專案招進外籍勞工 300 名,但其處分之附款記載:「待工程案施工計畫超過 70% 時,原處分所核定
之外籍勞工,應於半年內遣返 180 名」。此附款為下列何者?
條件 期限 負擔 保留負擔之變更
【4】26.原處分機關,若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將其合法之授益處分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為下列何者措施?
不必任何措施,該處分當然無效 提起行政訴訟,確認處分自始無效
撤銷 廢止
【2】27.依大法官釋字第 742 號解釋,對於都市計畫之定期通盤檢討,對原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或細部計畫所作必要變更,
屬於下列何者行政行為?
行政處分 法規命令 行政契約 行政規則
【3】28.有關行政機關與人民簽定行政契約,為避免公共利益遭受重大危害,行政機關補償契約相對人之人民所遭受財產上
之損失後,得為下列何者行為?
解除契約 廢止 終止契約 撤銷
【3】29.甲申請在可供建廠的地方蓋廠房,主管機關雖作成許可決定,但同時要求甲應同時將工程車出入之場所送審並核定
其交通維持計畫。此種要求乃行政處分之何種附款?
期限 條件 負擔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4】30.行政處分書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該行政處分相對人之大厦管理員,並蓋章收執,此
種情形稱為下列何種送達?
一般送達 留置送達 寄存送達 補充送達
【1】31.行政處分機關於行政處分書內未告知救濟期間,並於 2019 年6月25 日送達相對人,若相對人於 2019 年9月20 日
方知悉救濟期間,遂遲誤提起救濟者,於下列何種期間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2020 年6月24 日 2019 年12 月24 日
2020 年9月19 日 由救濟機關依相對人申請而另定救濟期間
【4】32.市政府因舉辦路跑活動,故在路徑的十字路口設置路障以禁止車輛通行,此情形屬下列何種行政行為?
觀念通知 法規命令 行政處分 一般處分
【3】33.某甲醫院先成為中央健康保險署之特約健保醫院,後該甲醫院於提供服務期間,被發現申報手術項目,有溢領健保
費用情形,但尚待查明,故中央健康保險署去函通知要求回覆具體疏失,若未依期限回答或確有疏失,則依相關法規處罰。
依司法實務見解,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甲醫院之特約關係為行政契約,後之通知亦為行政契約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甲醫院之特約關係為行政處分,後之通知亦為行政處分關係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甲醫院之特約關係為行政契約,後之通知為行政處分
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甲醫院之特約關係為行政處分關係,後之通知為行政契約
【1】34.台中市政府將其權限移轉給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執行,稱為:
委任 委託 委辦 行政委託
【4】35.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須年滿幾歲?
16 歲 17 歲 18 歲 20 歲
【3】36.主管機關以職權命令限制役男不得出境,主要違反下列何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誠信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平等原則
【1】37.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未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除行政機關依法延長外,原則上為多久?
2 個月 3 個月 4 個月 6 個月
【4】38.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行政程序?
處理陳情之程序 締結行政契約之程序
確定行政計畫之程序 辦理公共工程採購之程序
【4】39.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第 4項規定,管轄變更原則為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幾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公告當天發生效力 自公告次日起發生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 2日起發生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 3日起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