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年交通
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薦任
類科(別):航空管制
科 目:民用航空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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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問民用航空法制定的目的為何?(25 分)
二、請說明航空器所有人之資格,應合於那些規定?(25 分)
三、根據民用航空法,航空人員包括那六類?(25 分)
四、請說明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之主要內容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