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29150 全一頁
等級: 薦任
類科(別): 航空管制
科目: 民用航空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請依據我國民航法規說明下列名詞:(每小題 6分,共 30 分)
操作區
航空人員
機場最低飛航限度
管制空域
航空器失事
二、請說明儀器進場程序及其種類。(25 分)
三、請說明負責目視飛航通訊追蹤之航管單位於何種狀況下應實施通信搜索,及何種狀
況下應通知有關單位採取搜救行動。(20 分)
四、請分別說明申請飛航管制員檢定證、檢定加簽者之資格要求。(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