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銀行 107 年第 3次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6職等/催收業務人員【N0308-N0311】
科目二:綜合科目(含民法、民事訴訟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強制執行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
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40 題,每題 1.25 分,共 50 分;非選擇題 2大題,每題 25 分,共50
分;合計 100 分。
選擇題限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以複選作答或未作答者,
該題不予計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卡(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建程式、
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
答案卡(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壹、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40 題(每題 1.25 分)
【4】1.下列何者,不可能適用民法「以居所視為住所」之規定?
住所無可考者 在我國無住所者
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 夫妻無共同住所者
【1】2.關於法人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我國之私立大學為公益社團
未經我國認許之外國公司是非法人團體
公司為營利社團
社會上常見之基金會是財團法人
【1】3.甲積欠乙新台幣三百萬元,乙乃將其對甲之債權出賣給丙,並為所有權之移轉。乙丙間無下列何種行為?
事實行為 準物權行為 負擔行為 處分行為
【2】4.下列何者屬於要因行為?
票據發票行為 不動產買賣契約 債務承擔契約 所有權移轉契約
【3】5.甲因女兒籌備婚禮,向乙金飾店購買黃金手鐲六對,做為部分嫁妝,未料婚禮前其女與未婚夫分手,婚禮告
吹。甲乙間契約之效力為何?
得撤銷 效力未定 有效 無效
【1】6.甲向乙表示,現下景氣不佳,年輕人成家不易,若乙能完婚,將贈予乙現金 30 萬元,乙應允。實際上乙甫於
該談話不久前結婚。甲之表示,效力為何?
附停止條件,條件既成,甲贈與之意思生效,贈與契約生效
附停止條件,條件不存在,甲贈與之意思失效,贈與契約無效
附解除條件,條件既成,甲贈與之意思失效,贈與契約無效
附解除條件,條件不存在,甲贈與之意思生效,贈與契約生效
【1】7.下列行為,何者得以代理之方式為之?
請求債務清償 侵權行為 成年人之收養 結婚
【4】8.下列何項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人格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扶養費之請求權 已登記不動產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1】9.買賣契約中,出賣人若不交付標的物,買受人得拒絕給付價金,此拒絕之權利稱為:
同時履行抗辯 不安抗辯 貧窮抗辯 時效抗辯
【3】10.租賃物因承租人之行為,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注意義務程度為何?
抽象輕過失 具體輕過失 重大過失 無過失
【4】11.甲為自然人,下列何者非屬甲之姻親?
姊夫 岳父 妯娌 親家翁
【4】12.下列何項行為,是行使形成權?
主張消滅時效完成而拒絕給付 懸賞廣告找尋走失之寵物
要求出賣人移轉標的物之所有權 訴請法院為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3】13.下列各項以鋼筋水泥建造且定著於土地之物,何者非獨立之不動產?
游泳池 魚塭 水井 紀念碑
【2】14.甲乙合意約定,甲以 100 萬元將其所有之 A車出賣給乙,其後為明確起見,乃寫成書面,卻誤將 A車寫成 B
車。下列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此為意思表示錯誤,因表意人有過失,不得撤銷
此為單純之誤寫,更正其誤寫之處即可
此為動機錯誤,不得撤銷
此為欠缺意思表示客觀要素,表意行為無效
【4】15.甲珍藏價值 100 萬元之古董,恐自家無良好保存設備,乃將之寄放於乙經營之藝廊,叮囑乙妥善保存。丙見
該骨董,非常喜愛,乙為擅自牟利,乃以 300 萬元之高價,將該骨董出賣給善意之丙並為所有權之移轉。請問甲
應如何主張權利?
向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要回骨董
向乙主張侵權行為,請求乙賠償 300 萬元
向丙主張自己為標的物所有人,請求丙將 300 萬元價金交付給甲
向乙主張不真正無因管理,請求乙返還 300 萬元
【4】16.甲與乙訂立 A屋買賣契約,並將 A屋交付給乙占有使用,其後乙遲不給付價金,甲慶幸尚未移轉該屋之所有
權,欲向乙要回該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遲延給付價金,甲可主張 A屋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乙對 A屋無所有權,亦不給付價金,構成對甲之侵權行為
甲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乙請求返還使用 A屋之利益
買賣契約存續,乙為有權占有,甲難以請求乙返還 A屋
【3】17.下列關於甲乙間行為之敘述,何者包含三個法律行為?
甲將其所有之 A屋出租給乙,並將 A屋交付給乙使用
甲將其所有之 A車贈與給乙,並將 A車所有權移轉給乙
甲將其所有之 A屋與乙所有之 A車互易,並完成所有物權行為
甲將其所有之 A車,寄託於乙處,乙允為妥善保管
【3】18.甲出借其所有之珠寶給乙,乙展覽該珠寶時,以甲之名義將該珠寶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善意之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乙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 乙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
乙丙間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丙善意取得該珠寶之所有權
【3】19.甲向乙購買 A地,因不欲讓人知悉其擁有土地,乃藉丙之名義,由乙將 A地登記於丙之名下。其後丙擅自將
A地出賣給惡意之丁,並將 A地所有權移轉給丁。依我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丙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甲為 A地之所有權人
此為甲乙間之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性質上為物權契約
丙登記為 A地之所有權人,其將 A地移轉登記予丁,屬有權處分
丁無善意取得之適用,丙丁間 A地所有權移轉屬效力未定
【3】20.甲男與前妻生有一子丙,乙女與前夫生有一女丁,甲乙結婚後,甲很疼愛丁但未收養,甲於丁結婚時贈之 60
萬元,於丙結婚時贈之 30 萬元,丙分居時甲又贈之 50 萬元。其後甲死亡,留有 200 萬元。甲於贈與時,均無不
必歸扣之意思表示。請問遺產分割時,乙可分得之數額為何?
100 萬元 120 萬元 140 萬元 160 萬元
【1】21.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民眾發生財務困難想依該條例規定之程序清理債務,請問他必須符合下列哪一
個條件?
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
三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
二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
一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
【2】22.甲出生在基隆,住所地在台北市,工作地在新北市,若他想聲請更生或清算,請問依法應由哪一個法院管轄?
基隆地院 台北地院 板橋地院 以上三個法院皆有管轄權
【1】23.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債務人聲請清算後,其生活不得逾越下列何種程度,法院並得依利害關係人之
聲請或依職權限制之?
一般人通常之程度 一般人最低之程度
維持其原來生活之程度 一般人最高之程度
【2】24.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李四想向法院聲請更生,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不能超逾新台幣多少
元?
一千五百萬元 一千二百萬元 一千萬元 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