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職階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郵儲業務乙【L6823-L6824】 
第二節/專業科目(1):金融法規概要(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法)及民事訴訟法概要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
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各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如
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意
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甲公司向乙汽車經銷公司採購汽車 5台,作為公司公務車,價金一共新台幣 450 萬元。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公司簽發支票一紙給受款人乙公司,以華南銀行西湖分行為付款人,並在支票 
正面劃平行線兩道,乙公司應如何取得本票據上款項?【15 分】 
(二)甲公司在汽車交貨後,向丙保險公司辦理竊盜險。丙保險公司為招攬客戶,在保 
險條款中規定,若被保險車輛遭竊,其將賠償相當於該被竊車輛價值三倍之保險 
金,此保險條款是否有效?理由為何?【10 分】 
 
 
 
 
 
第二題: 
A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甲、乙、丙、丁、戊五人,其中董事乙長年旅居國外,居住國內
之董事丙因病住院無法出席董事會,董事長甲擬召開董事會討論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案。請問: 
(一)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之董事會決議門檻為何?【5分】 
(二)乙若欲委託他人長期經常性代理其出席時,應如何為之?【10 分】 
(三)丙若因病長期無法出席董事會,其得否經常性,概括委託他人代理出席董事會? 
又或丙應如何委託他人代理其出席董事會?【10 分】 
 
第三題: 
甲、乙各出資新台幣(下同)50 萬元,經營「好吃火鍋店」,並約定以甲為該店之代表
人。丙則出資 100 萬元,經營「真好吃火鍋店」;如上開二商店各自向A銀行借貸 50 萬元後,
均逾期拒不清償,A銀行欲分別訴請清償借款。請問:起訴狀內之被告欄,各應如何記載?
其理由為何?【25 分】 
 
 
 
 
 
 
 
 
 
 
 
 
 
 
 
 
 
 
第四題: 
甲訴請乙給付新台幣(下同)100 萬元,並陳明因借乙 100 萬元而取得系爭支票,且經
提示後因存款不足而未獲兌現,並提出支票暨退票理由單、存證信函及借貸契約書為證。則
甲究係基於票據或借貸法律關係提起訴訟,並不明確時,審判長應向甲行使闡明權外,如審
判長認為甲尚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提起該訴訟時,審判長應否向甲行使闡明權,命甲敘
明或補充之?並請敘明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