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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設甲行政機關與乙公司簽訂之行政契約中,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規定有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
言明乙公司作為債務人不為給付時,甲機關基於債權人之地位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則嗣
後甲機關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應準用那一法律規定?
行政執行法之強制執行規定 行政訴訟法之強制執行規定
強制執行法之強制執行規定 依照雙方約定之強制執行規定
3 如果警察行政機關作成有瑕疵之行政處分,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正確?
行政處分有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時,雖然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並非無效,且有管轄權之機關就該事件仍
應為相同之處分,原行政處分仍須加以撤銷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
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行政處分必須記明之理由而未記明,都屬重大明顯之瑕疵,應屬無效,不得事後補正
行政處分之內容有誤寫時,應得依申請或職權撤銷後重新作處分
4 下列有關警察法規定之敘述 何者錯誤?
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制度及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但也可以交
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
有關直轄市警政、警衛之實施事項,其立法及執行,應屬於直轄市
內政部警政署獨立掌理全國警察行政,並指導監督各直轄市警政、警衛及縣(市)警衛之實施
警察官職採分立制,其官等為警監、警正、警佐
5 有關行政救濟之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行政法上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
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又若對此異議決定仍有不服,仍得依執行行為性質提起行政訴訟
依訴願法第 97 條規定,訴願決定若經過法定期間未提起行政訴訟而屬確定訴願決定,即不得再行救濟
行政訴訟之簡易訴訟程序應為新臺幣 40 萬元以下罰金或稅額之事件
若對簡易訴訟程序之裁判不服者,除本法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或抗告於最高行政法院
6 依照行政程序法,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指定管轄?
專屬管轄 數行政機關均主張無管轄權而產生管轄權不明
數行政機關均主張有管轄權而發生爭議 管轄權競合
7 下列人員,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
國立大學依法僱用之人員 國立高中之軍訓教官
行政法人之無給職人員 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8 義務人不服依據行政執行法所為管收之裁定者,應如何救濟?
申訴 抗告 聲明異議 訴願
9 總統官邸被劃定為集會遊行禁制區時,依據集會遊行法係由何機關劃定公告?
總統 行政院 內政部 內政部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