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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關於政府採購法之刑罰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
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廠商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機關辦理採購人員若辦理採購洩密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 89 條洩密罪處罰 
以暴力迫使其他廠商不參標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 91 條處罰之 
政府採購法第 87 條第 1項之暴力圍標為結果犯,若受暴力脅迫之廠商未改變其本意,則不處罰未遂行為 
27 甲廠商就預算金額新臺幣 40 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之審標結果不服,提出異議遭駁回,乃於法定期間向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本件工程因未達公告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 76 條未達公告金額者不得申訴。
請問受理申訴機關應如何處理? 
受理之機關應直接不受理決定即可,無須為任何之其他處置 
受理機關應主動移送該管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 
應移送調解機關進行調解 
應直接移送予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28 政府採購法第 58 條規定低價投標之處理方式,條文中所稱之「總標價偏低」是指下列何者? 
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七十者 
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七十五者 
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五者 
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 
29 關於「先調後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此制度乃在於處理採購之招標爭議 
依政府採購法第 85 條之 1「先調後仲」規定提起之仲裁仍應有仲裁協議 
「先調後仲」僅適用於工程採購與技術服務採購,在財物採購不適用之 
「先調後仲」機制之建立與擴大訴訟外之紛爭解決機制無關 
30 實務見解認為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之停權處分之裁處權時效,下列何者正確? 
3年 5年 15年 1年 
31 關於政府採購行為之「雙階理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招標、審標、決標行為屬於私法行為,履約行為屬於公法行為 
履約行為屬於公權力行為 
招標、審標、決標行為屬於公法行為,履約行為屬於私法行為 
招標、審標、決標行為屬於契約行為 
32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如何認定其採購類型之歸屬? 
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 一律歸屬工程採購類型 
按其契約金額平均認定  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平均認定 
33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在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應如何處理? 
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向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請求釋疑 
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 
34 勞務採購的查核金額為何? 
新臺幣 5,000 萬元  新臺幣 1,000 萬元 
新臺幣 2,000 萬元  新臺幣 3,000 萬元 
35 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規定利益衝突迴避係何所指? 
機關驗收人員離職後 2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 5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 3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 3年內與
職務有關之事務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 3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 5年內與
職務有關之事務 
機關驗收人員離職後 1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 3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36 下列情況何者不得採選擇性招標? 
研究發展事項  廠商資格條件複雜者 
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  經常性採購 
37 政府採購法對轉包與分包所採取的原則為何? 
禁止轉包,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允許轉包 
允許分包,允許轉包  禁止轉包,允許分包 
38 以公開招標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得採何種招
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 統包招標 限制性招標 共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