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銀行招考、金融雇員 六職等 臺灣銀行-地政人員 土地法規及民法(包括總則、物權及繼承)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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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六職等/地政人員【K9514
科目二:土地法規及民法(包括總則、物權及繼承)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一題:
各級主管機關得就哪些地區依法辦理市地重劃15 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如在市地重
劃計劃書公告期間內表示反對時主管機關之處理方式為何?10 分】請依平均地權條例之
規定說明之。
第二題:
某甲所有三筆相毗鄰耕地 ABC,今 C地被徵收供道路使用致連接地 A遭受耕作不
利之影響請問某甲得行使何種請求權?3分】 B地如為 C地之殘餘部分則某甲得行
使何種請求權?3分】請依土地相關法律規定比較說明兩者應具備要件之差異。19 分】
第三題: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800 萬元,並以其所有之 A地設定抵押權給乙,請分別附理由回答下
列問題:
(一)如甲將 A地分割或讓與其一部分,乙之抵押權是否仍然存在?【5分】
(二)甲可否將 A地出租或設定其他抵押權或地上權?10 分】
(三)甲嗣後在 A地興建 B屋一棟日後若乙實行抵押權拍賣 A地時可否一同拍賣 B
屋,並就所有賣得之價金受償?【10 分】
第四題:
甲有 A地及 B均登記為所有人甲死亡乙僭稱為甲之單獨繼承人因此占有 A
B屋,且均已辦妥繼承登記,登記自己為 A地及 B所有人。丙為甲之非婚生子。法院
判決確定確認丙為甲之單獨繼承人乙並非甲之繼承人丙請求乙回復 A地及 B屋,有
理由?【25 分】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各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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