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請論述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之目的及其重要性。(25 分)
二、請論述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之內容,及其預期效益。(25 分)
三、請任選我國一所地方文化館,說明其成立至今之效益,及其對地方產業的影響。
(25 分)
四、民國 104 年公布的博物館法,其中第 12 條「公立博物館因營運需要,自籌財源達一
定比例時,得依預算法設置作業基金,一切收支均應納入基金,依法辦理。」請論
述其立法精神,並舉例評析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