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780  全一頁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 勞工行政 
科目: 就業安全制度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行政院於 104 年公布「高齡政策白皮書」,援引歐洲聯盟倡議的「活力老化」(Active 
Aging)理念,強調將建構高齡社會新圖像的行動策略之一是「活力社會-促進多元
參與、實現自我價值」,而其中一項政策方向則是「促進高齡勞動參與:設計鼓勵企
業留用或再聘僱高齡者的機制」。請說明「活力老化」的涵義為何?有論者建議臺灣
應該仿效日本實施的「高齡者繼續僱用制度」,以鼓勵企業留用高齡勞工,請針對我
國目前中高齡勞工的就業情形與失業情形,闡述是否贊成實施「高齡者僱用安定制
度」之意見?(30 分) 
二、我國雇主依照就業服務法的規定,申請僱用來自其他國家的移工人數,根據勞動部
之統計數據,已經將近 60 萬人,其中行蹤不明未能查獲的「無證移工」,則已超過
5萬2千2百人。而依照就業服務法第 56 條的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發生時,雇主的通報規定為何?又依照就業服務
法第 58 條的規定,雇主在通報一段時間後,仍未查獲移工時,可以向勞動部申請遞
補藍領移工以及家庭看護移工,請問就上述二種移工,雇主於通報後多久時間仍未
查獲時,得提出遞補之申請?(20 分) 
三、依照就業保險法第 12 條第 4項訂立之「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內,訂有「僱
用安定措施」專章,請問依照此專章之規定,被保險人領取薪資補貼的資格以及領
取金額之規定分別為何?勞動部公告「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至今,並未施
行僱用安定措施的原因為何?(20 分) 
四、自民國 100 年起,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開始仿效日本的作法,引進所謂「特例子公
司」制度,並明定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請說明事業機構若依照「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之 1的規定,成立關係企業,使該關係企業成為進用身心障
礙者之「特例子公司」,在法制上可以獲得的益處為何?並請分別說明企業成立「特
例子公司」對於企業管理上的益處,以及對於身心障礙員工的益處為何?(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