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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50950  全一頁
考試別: 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法制 
科目: 刑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請接背面) 
 
 
一、甲為順利竊取 A宅財物,乃隨身攜帶油壓剪先將 A宅陽台鐵窗破壞後侵入 A宅,適
值A宅無人在家,甲於翻箱倒櫃後,搜得貴重珠寶一盒、現金新臺幣十萬元後,從
容離去。試問:甲之刑責如何論處?(25 分) 
二、甲為公務員,平日奉公守法並無貪瀆事跡;近日因家庭需款孔急,其妻乙前往富商
友人 A處訴苦。A向乙建議,A無償借貸與甲,甲等到有錢時才還款,而甲只要在
A有需要時,利用職務之便給予方便即可;乙當場向 A表示可行,甲會接受其建議。
乙返家後,只向甲說 A願意無償借貸,惟隱匿附帶條件之情;甲即偕同乙至 A宅取
款,A亦未再提及附帶條件之事。試問:甲、乙之刑責如何?(25 分) 
三、甲為機車行負責人,其機車行已受環保機關委託執行機車空氣污染排放檢測。某日,
友人乙騎乘平日疏於保養、車況極差之機車前來進行檢測。由於乙之機車除非進行
大修,否則難以通過檢測;甲基於私交,在經過兩人商量下,將乙的機車車牌拆裝
於甲車行同型機車上,以此方法幫助乙通過檢測,記錄於環保機關檢測電腦系統中,
並張貼合格標章。試問: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四、甲為某校研究所在學生,因結交異性而將母親 A提供繳交註冊費及生活費約十萬元
花費殆盡。因開學在即,甲只好向 A謊稱其款項在宿舍內被盜,請 A先幫忙繳交註
冊費;A誤以為真,先幫甲繳交註冊費,並偕同甲前往警察局報案。甲在警察製作
筆錄時,就把向 A所述相同內容陳述一遍,警察即記明於筆錄中。試問:甲之刑事
責任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