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
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340 
30540 
 
全一張 
(背面)
考 試 別: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法制、財稅行政 
科  目: 民法 
 
12 契約成立時之特定物買賣,出賣人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者,買受人不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請求減少價金 解除買賣契約 損害賠償 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13 贈與人因贈與物給付不能對受贈人所負之責任,係屬何種責任? 
故意責任 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具體輕過失責任 抽象輕過失責任 
14 甲之 A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法律規定土地所有人甲得通行鄰人乙之周圍 B地以至
公路,但甲對於 B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此學說上稱為: 
普通地上權 區分地上權 不動產役權 袋地通行權 
15 債權人保管留置物應負的責任為: 
重大過失責任 具體輕過失責任 抽象輕過失責任 無過失責任 
16 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下列何者非屬於此所
謂之植物? 
桑樹 木瓜樹 牽牛花藤蔓 竹筍 
17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鄰地不限於直接相鄰之土地 因風吹墜落屬於自落 
因第三人之撞落不屬於自落 鄰地包括公有非公用地 
18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於民法所規定普通抵押權之實行方法? 
拍賣  訂定契約而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 
出賣抵押物而以價金充償  徵收 
19 甲將 A地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乙,供乙通行之用,嗣後 A地經分割成 B、C二地,乙之不動產役權就 B、C仍為
存續,此為不動產役權之何種性質? 
不可分性 從屬性 相容性 物上代位性 
20 有關結婚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養兄妹結婚之效力為得撤銷 
當事人於結婚時在精神錯亂中者,得於結婚後一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 
結婚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被詐欺而結婚者,得於發現詐欺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 
21 對重婚之配偶,自重婚情事發生後已逾多久,他方配偶不得請求離婚?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22 關於夫妻約定財產制訂立、變更或廢止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以書面為之;經書面約定者,於夫妻間即生效力;但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不以書面為要件,夫妻以口頭約定者,即生效力;但未經登記者,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應以書面約定,且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不以書面為要件,夫妻以口頭約定者,即生效力;但未經登記者,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第三人 
23 關於拋棄繼承之方式及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未通知
者,不生拋棄效力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乃
訓示規定,非效力規定 
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乃訓示規
定,非效力規定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未通知者,不生拋棄效力 
24 民法第 1225 條所規定特留分受侵害之扣減權,其適用於下列何種情形? 
被繼承人生前對共同繼承人之一,因營業所為之贈與 
被繼承人生前對共同繼承人之一,因留學所為之贈與 
被繼承人對共同繼承人生前所為之指定應繼分 
被繼承人生前對共同繼承人之一,因結婚所為之贈與 
25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人得立有效之遺囑? 
滿十八歲未結婚之人  滿十五歲已結婚之人 
受監護宣告之人,於恢復意識之際 滿十四歲之人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