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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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資遣解僱?(10 分)何謂懲戒解僱?(10 分)若勞工因職業災害受
傷,雇主是否得解僱之?(5分)請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予以申論
之。
二、根據我國現行「團體協約法」之相關規範,請說明何者為適格之團體協
約當事人?(15 分)如勞方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工會,或資方同時存在
兩個以上的雇主,請問,勞資雙方依法應以何者作為協商代表?(10 分)
三、由於當代勞動市場興起各式各樣的非典型僱用型態,因此我國亦於 2019
年修正「勞動基準法」,就派遣勞動關係之保護制定相關規範。請依據我
國現行「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定,說明有關派遣勞動關係之主要特徵
與定義(10 分),以及該法對於勞動派遣制度之重要規範內容。(15 分)
四、依我國現行「就業服務法」之規定,雇主如有聘僱外國人時,原則上應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也有例外得不須申請許可之情形。請根據
「就業服務法」之相關規定回答以下有關外國人聘僱之問題:
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請問雇主得在何種情形下,不須申請聘僱
許可即可聘僱外國人?(15 分)
當雇主聘僱外國人之聘僱許可期限已屆滿時,倘雇主未辦理續聘手續
而繼續聘僱該外國人時,則該聘僱許可是否繼續發生效力,以及雇主
於法律上將受何等之處罰?(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