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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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我國團體協約法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團體協商之情形及其效果為
何?請說明之。(25 分)
二、依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及第 23 條第 1項之規定,工資給付之原則為何?
請說明之。(25 分)
三、依職業訓練法之規定,職業訓練之實施包含那幾種類型?請說明之。
(25 分)
四、勞雇雙方應如何進行加班補休?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