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計畫 桃園市 111年度「品格教育-敬師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 依據:
桃園市 111 年度品格教育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提升品格涵養,品格教育是教育之核心本質,是兼顧知善、樂善與行善之全人教育,亦是對
社會文化思辨與反省之動態歷程。
二、落實桃園市品格教育政策理念之全面參與的品格教育思維、知行合一的品格教育內涵、宏觀
開闊的品格教育學生。
三、藉由書籤製作養成及時表達感謝之良好習慣、態度。
四、鼓勵學生自動自發展現創意、樂於創作,藉此肯定自我。
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單位:桃園市內壢國民中學
伍、 活動規劃:
一、徵件對象:
1. 國中組:桃園市各國中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2. 國小高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3. 國小中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二、徵件時間:111 年8月20 日起至 111 年9月10 日。
三、收件地點:桃園市內壢國中(32069 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 108 號)訓育組。
陸、 實施辦法:
一、作品主題:以敬師為主題,圖樣不限,可以是畫最尊敬的師長或校景等,搭 配一則
敬師佳句,書寫於作品紙上。
二、作品規範:
(一) 作品大小:6cm×18cm,橫式直式不限。
(二) 紙質不限,繪畫媒材不限(油畫、壓克力、水彩、色鉛筆、彩色筆、粉彩等都可),但須
平面,僅能手繪,不接受電腦繪圖。
(三) 參賽作品須填寫報名表(附件一)浮貼在作品背面,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四) 每人限交一份作品,不得與他人合作。
柒、 作品評分標準:
一、 主題表達 30%
二、 構圖 20%
三、 色彩設計 15%。
四、 創意 15%。
五、 文稿 20%。
捌、 獎勵辦法:
一. 獲獎學生: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與中年級組三組中分別選出 3名特優、5名優等、10 名佳作,分
別頒發獎盃(或獎狀)與禮券以資鼓勵。
(ㄧ)特優:錄取 3名,分別核予獎盃一座及禮券 1200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