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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和醫院員工宿舍生活公約 
 
期許住宿同仁自律並相互尊重,共同遵守本生活公約,以維護住宿品質。 
 
第一條 同仁入住前,請至管理單位領取相關資料及鑰匙,以完成報到手續。 
 
第二條 住宿人員如有下列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以退宿處理,未來不得再申請宿舍: 
 (為查證違規情事,管理單位得進入寢室檢查) 
1. 擅自更換床位、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拒絕他人合法進住,情節重大者。 
2. 申請床位卻僅午睡休息,或未入住卻當置物處所,經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3. 於宿舍區賭博、飲酒滋事、吸毒、鬧事等不良行為,情節重大者。 
4. 儲存危險物品或違禁品(如毒品),情節重大者。 
5. 本宿舍全面禁菸,含室內房間、陽台、樓梯間等,一經發現即予退宿。 
6. 未尊重彼此生活範圍,擅入異性生活區,或留宿非住宿人員,經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7. 擅自更換寢室門鎖者。 
8. 擅自接裝未經管理單位同意使用之電器,如冰箱、電視、電磁爐、微波爐、烤箱、電
鍋、電暖爐、電湯匙、烤麵包機、卡式爐、除濕機、空氣清淨機等高耗電及有用電安
全疑慮之電器產品,經查獲沒收相關電器,再犯則退宿。 
9. 於宿舍開火煮食,經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10. 損壞宿舍公物,經要求限期賠償,逾期不賠償者。 
11. 於宿舍內竊取他人財物者(由受害者決定是否報警或提起民、刑事訴訟)。 
12. 引薦外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經管理單位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13. 擅自在宿舍內飼養動物,經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14. 違反公共衛生或公共安全,經警告無效而再犯者。 
15. 蓄意或個人疏失而引起宿舍火災者(涉民、刑事部分移送偵辦)。 
16. 違反「雙和醫院員工宿舍管理作業規範」相關規定者。 
 
第三條 個人自律與團體生活注意事項 
1. 注意宿舍門禁,養成隨手關門鎖門的習慣,隨時留意異常狀況,如發現任何問題或違
規、不法情事,請立即向管理單位反應,以維護宿舍安全。 
2. 妥慎保管個人貴重財物,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啟他人寢室/抽屜/內務櫃及拿取他人財
物。 
3. 注意服裝、禮節,離開寢室不宜只穿著內衣、內褲或赤膊、光腳。 
4. 禁止於公區及寢室牆壁或床組、衣櫃上釘釘子,或以掛勾黏貼牆面,造成家具或牆面
受損。 
5. 將垃圾丟棄至指定地點,並落實垃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