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家庭成員同意書-1 
 
客家委員會 110 年度客語家庭表揚活動 
客語家庭報名簡章 
   
一、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客語回歸家庭日常生活中使用,誘發
家庭成員共學客語之動機,進而傳承客家文化,並增進說客語的自信與
榮譽,期透過舉辦客語家庭表揚活動,營造母語家庭傳承客語之環境,
讓客語得以代代相傳、永續流傳。 
二、報名資格: 
(一)家庭成員相互間有 2 代以上直系血親,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經審
查符合,即納入符合「客語家庭」表揚標準。曾獲頒本會「客語家
庭」表揚,除另有特殊事蹟者外,則不再辦理表揚,僅做資料更新。 
(二)家庭成員相互間有 2 代以上直系血親,以側拍家庭內自然以客語互
動、溝通或對話,主題不拘的影片,片長 5~8 分鐘,以傳送、上傳
或郵寄等方式提交本會,經審查符合以客語為主要溝通語言之家
庭,即納入符合「客語家庭」表揚標準。 
三、報名條件、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 以家庭為報名單位,並須指定一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為家庭代
表人,對本會負責提交報名文件、影片及聯繫相關事宜,由家庭代
表人以外之成員提交之資料,本會得不受理之。家庭代表人除有家
庭或親屬關係變更之事由外,不得更換。 
(二)請於 110 年 12 月 22 日前提交下列表件,並以電子信箱、傳真或寄
送(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客語家庭表揚活動小組」)完成報名
程序,未提交者,視同放棄報名,逾期不受理: 
1. 報名表。 
2. 附件-家庭成員同意書。 
3. 客語家庭影片,僅限以側拍影片方式報名者,才需要提交,影片
提交方式及格式詳見報名表。 
(三)如有因設備、網路、郵寄、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
而使提交資料或影片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本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不得異議。 
(四)所提供資料如有錯誤或缺漏,經通知限三天內補正,逾期未補正
者,視為撤回報名。 
四、審查程序: 
(一)審查程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影片檔審查
 

 
附件-家庭成員同意書-2 
 
(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方式報名者,免進行影片檔審查),通過二階
段審查者,即成為客語家庭表揚對象。  
(二)凡逾期補件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予表揚,且已繳交資料或檔案
不予退還。 
(三)錄取名單於 111 年 1 月 28 日公布,「客語家庭表揚活動小組」
將以電話、簡訊等方式,進行錄取表揚通知。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家庭內之家庭成員,不得重複為其他報名家庭之成員,重複
者,後報名之家庭,該成員為無效成員。 
(二)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保證所列成員實屬同一家庭,且含 2 代以上
直系血親,必要時,由家庭代表人負舉證責任,並保證所填寫或提
送資料內容無誤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
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資格,由報名家庭成員或家庭
代表人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本會保有解釋及修正本活動簡章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修
正補充公告之。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本會保有取
消、終止、修改本活動之權利。 
(四)報名本活動視同遵守本活動、本報名表之各項規定,無任何異議。 
(五)客家委員會委託『紳昱祥創意有限公司』執行 110 年客語家庭表揚
活動,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8-057(限
市內電話),手機請撥:07-387-3585、0973-502071,LINE ID:
@ourshakka),由專人為您服務。 
07-387-6530 或郵寄至客語家庭表揚活動小組 收(807042 高雄市
三民區光裕路 4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