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 阿昌養的鸚鵡咬傷鄰居的小孩,引起兩家的糾紛且爭執不斷,里長為避免訴訟之累,建議雙方到具有
公信力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請問:調解委員會設置於下列哪一個機關內?
(A)警察局 (B)法院 (C)縣、市議會 (D)鄉、鎮、市、區公所。
70. 和解分為「私下和解」、「訴訟上的和解」,關於兩者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前者是提
起訴訟後雙方訂立和解契約;後者是當事人間不提起訴訟,在法官面前進行和解 (B)前者是當事
人間不提起訴訟,在法官面前進行和解;後者是提起訴訟後雙方訂立和解契約 (C)前者是當事人
私下訂立的和解契約;後者是當事人已提起訴訟,在法官面前進行和解 (D)前者是當事人提起訴
訟,在法官面前進行和解;後者是當事人私下訂立的和解契約。
71. 公民課時,同學們上臺介紹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請問:(甲)(乙)(丙)依序指的是哪種方式?
(A)訴訟、私下和解、調解 (B)調解、訴訟、私下和解 (C)私下和解、調解、訴訟
(D)私下和解、訴訟、調解。
(甲)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的方法。
(乙)當事人經由第三人的協助,自願解決糾紛的方式。
(丙)依當事人的請求,以國家公權力強制解決的程序。
二、題組
(一) 連先生帶
4
歲的女兒小芯外出逛街,連先生在挑選商品時,女兒不慎將桌上的商品推落地上,導致
商品損壞,業者要求連先生負起責任。請問:
72. 業者為什麼不要求撞翻商品的小芯負責? (A)年紀尚輕的小芯沒有財產可支付 (B)法定代理人須
為無行為能力人負起民事責任 (C)不論年紀大小,子女犯錯均應由父母承擔 (D)連先生是此次
買賣契約的訂定者。
73. 業者要求連先生負起責任,下列何者較符合法律規定的賠償方式? (A)購買
10
件同樣的商品
(B)購買更高額的商品做為補償 (C)以連先生的女兒做為賠償 (D)負擔商品的修理費及折舊損
失。
(二) 司法院院會於
4
月通過《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
審議,此次修法內含一主要目的,即防止民眾濫訴,例如惡意起訴或基於不當目的、阻礙被告行使權利
等,對於此類濫訴行為,法院得對原告與律師加以處罰。請問:
74. 文中所提到的救濟途徑,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A)與其他救濟途徑相比,此方式較為省時、省力
(B)被視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救濟的最終手段 (C)若一方當事人不滿意結果時,可再度聲請
調解 (D)基於平等原則,當事人應提出有利對方的證據。
75. 關於上述救濟途徑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聲請公權力強制執行 (B)須先通過行政機
關認可 (C)與雙方私下和解無差異 (D)僅有《民法》契約的效力。
(三) 一名國中生掃廁所前混合鹽酸、漂白水及洗衣粉,企圖自製洗劑卻不慎嗆傷隔壁同學,傷者臉色慘
白送醫,經診斷為上呼吸道嗆傷無生命危險。請問:
76. 根據上文,對於此法律糾紛可能構成民法上何種行為? (A)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B)契約不履行
(C)侵權行為 (D)違反契約自由原則。
77. 承上題,依法國中生和其法定代理人較適合採取的彌補方式是? (A)解除契約 (B)回復原狀
(C)該生不是故意的,對方也不嚴重,因此不用負責 (D)金錢賠償。
三、配合題
法院民事訴訟庭人員與職務(如下所示),請根據選項填入正確答案
(A)法官 (B)書記官 (C)律師 (D)通譯
78. 法庭中掌理案件審判職務人員。
79. 接受當事人委託,依法協助其訴訟,及處理相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80. 法庭中負責記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