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 | |
帳 表 憑 證 類 別 名 稱 | 保存年限 |
一、會計報告 | |
(一) 年度財務報告 | 十 |
(二) 半年度財務報告 | 十 |
(三) 月報 | |
會計科目月計表 | 一 |
收支概況表 | 一 |
營業證券庫存月報表 | 一 |
受託人買賣證券對帳單 | 二 |
債券櫃檯買賣對帳單 | 二 |
營業月報表 (債券自營) | 二 |
(四) 日報 | |
會計科目日計表 | 一 |
交割清單 | 一 |
交割款項收付彙總表 | 一 |
自營買賣營業日報表 | 一 |
受託買賣營業日報表 | 五 |
二、會計簿籍 | |
(一) 序時簿 (包括以日計表代替日記帳者) | 十 |
(二) 總帳 | 十 |
(三) 明細帳 | 十 |
(四) 備查簿 | 五 |
三、會計憑證 |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 |
四、業務憑證 | |
(一) 股票 (經紀、自營) | |
買賣回報單、成交回報單 | 五 |
成交委託書 | 五 |
櫃檯買賣股票議價成交單 | 五 |
買賣報告書 | 五 |
證券交付清單 | 五 |
交割憑單 | 五 |
給付結算憑單 | 五 |
各項申請書 (表) | 五 |
開戶契約 | 契約終止後五年 |
其他與交易有關之憑證 | 一 |
(二) 債券 | |
買賣成交單 | 五 |
櫃檯買賣合併債券給付結算憑單暨交付清單 | 五 |
證券商等殖成交明細表 | 五 |
證券商等殖成交給付結算清單 | 五 |
附條件買賣總契約 | 契約終止後五年 |
委託保管機構保管債券明細表 | 一 |
證券庫存月報表 (債券) | 一 |
其他與交易有關之憑證 | 一 |
(三) 衍生性金融商品 | |
營業處所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 | 契約終止後五年 |
營業處所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有關之憑證 | 五 |
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月報表(餘額統計表) | 二 |
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日報表(餘額統計表) | 一 |
其他相關憑證 | 一 |
證券商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廣告及營業促銷活動案件檢查表 | 二 |
(四)其他 | |
證券商經營櫃檯買賣有價證券契約 | 保存至契約終止 |
承銷契約 | 契約完成或解約後五年 |
附註: 一、櫃檯買賣證券商其帳表憑證之保存年限應依本表之規定辦理,但其他有關法令對本表所列帳表憑證之保存年限有較長規定者,從其規定。惟遇有爭議時,應保存至爭議消除為止。 | |
二、本表所定之保存年限係指自各該年度決算經股東會正式通過後起算。 | |
三、櫃檯買賣證券商之帳表憑證若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之災害而毀損、短少或滅失者,應於事發後十五日內檢具清單函報本中心備查,本中心並得視狀況派員實地勘查。 | |
四、櫃檯買賣證券商申請以電子計算機處理帳務,經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條第四項報經主管機關核備者,其會計報告之日報、月報、會計簿籍得以媒體方式儲存,惟應依規定格式及需求列印,至媒體保存年限依右開證券商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表之規定。 | |
五、證券商依據商業會計法第四十條及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規定,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者,其從事各項業務之相關會計資料及業務憑證均得以媒體方式儲存,惟應依規定格式及需求列印。證券商未依商業會計法第四十條及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規定,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者,其業務憑證亦得以媒體方式儲存,並應依規定格式及需求列印。至媒體保存年限應依本表所列各帳表憑證保存年限規定辦理,如其他有關法令對各項資料保存期限有較長規定者,應依各該法令辦理。 前項得以媒體方式保存之業務憑證儲存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使用無法修改與消除之電子儲存媒體,並於成交當日製作完成。 (二) 建立完整目錄及管理程序。 (三) 專人管理負責,並可隨時將電子媒體資料轉換成書面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