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電話等貼紙及酒測器備置之規定說明
一、政策背景:自民國93年下半年迄今,發生多起大客車交通肇事案件,計有30餘人死亡,多人輕重傷之慘劇,政府公路交通主管機關受到社會民眾輿論、民意機關之壓力,對於營業大客車之管理乃有多項管制之措施,如申訴電話貼紙及酒測器備置、駕駛員名牌設置等之方式。本會於各會議中谁然力陳其之不當與不便,惟事關公共安全與民眾生命之維護,實有設置管理之必要,致本會所提意見,主管機關無予採納。
二、利弊分析: 弊:1.增加業者營運成本。
2.破壞車輛外表美觀。
利:1.由於設置駕駛員名牌及申訴電話貼紙,駕駛員不敢亂開車,降低違規情事發生。
2.由於駕駛員姓名明白揭露,如有照相逕行舉發情事,責任歸屬清楚,而無爭議。
3.酒測器備置,凸顯本業負責任之態度,並提升形象及安全維護之重視,間接增加租車率。
三、政府政策之擬定,有其一定程序,並廣徵各單位之意見,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基會、各地方政府單位…等等,本會所提意見,其等並非照單全收,反而有時還多方掣肘,理事長等樽節折衝溝通協調,各業者未見過程之艱辛,只看結果理想與否,實有未盡公平之事。況,公會所提之事,皆依法依理依情提出,無法包山包海〈任何人亦非萬能〉,否則世上那有困難之事?並此敘明。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灣省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台北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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