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八02
任意汽車保險費率表(車損險)
項目 | 類別 | 標的別 | 計算單位(1) | 計算單位(2) | 計算單位(3) | 計算單位(4) | 計算單位(5) | 計算單位(6) | 計算單位(7) | 計算單位(8) | 純保險費 | 總保險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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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欄請就送審保險商品給付項目分別填列,並應與條款內容相符,且應與附表八之「項目」欄填寫相同。
2、「類別」欄請依任意汽車保險業務統計規程之保險種類代號表,填寫代號,如「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請填如「01」。
3、「標的別」欄請依任意汽車保險業務統計規程之車輛種類代號表,填寫代號,如「自用小客車」請填如「03」;若依規章之車種別相對係數請填寫基礎費率之車輛代號,並於備註欄說明其他車種依照規章車種相對係數辦理;單一費率無特別考量車種時免填。
4、「計算單位(1)」欄請填代號如A:每一人;B:每一戶;C:每一個人/每一事故;D:每車;E:其他。
5、「計算單位(2)」欄請填代號如A:每年;B:每日;C:每次;D:其他。
6、「計算單位(3)」欄請依「計算單位(1)」及「計算單位(2)」核算自負額內容,填如「20%」、「0」、「3,000」、「3,000/5,000/7,000」、「5,000/8,000」。
7、「計算單位(4)」欄若有其他費率計算參考因子請予以填列,若無者免填。
8、「計算單位(5)」欄若有其他費率計算參考因子請予以填列,若無者免填。
9、「計算單位(6)」欄若有其他費率計算參考因子請予以填列,若無者免填。
10、「計算單位(7)」欄若有其他費率計算參考因子請予以填列,若無者免填。
11、「計算單位(8)」欄若有其他費率計算參考因子請予以填列,若無者免填。
12、「純保險費」欄請填寫該給付項目以計算單位核算「年繳保險費」之概估純保險費,單位:新台幣元。但保險期間小於180天者,改採「日繳保險費」基礎核訂之。
13、「總保險費」欄請填寫該給付項目以計算單位核算「年繳保險費」之概估總保險費,單位:新台幣元。但保險期間小於180天者,改採「日繳保險費」基礎核訂之。
14、「備註」欄請填寫其他與本項目重要訊息或附註內容,如理賠基礎之差異說明、基礎費率組別之特別說明。
15、本附表適用於新送審保險商品或複審保險商品。
16、同一「項目」內容,因費率過於複雜須填寫超過20(含)列以上者,僅需擇其重要且具代表性的費率至少5列內容,送審保險業允宜先參考其他保險業填寫方式填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