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新進自費耗材購售價核定申請單

格式
doc
大小
48.5 KB
頁數
2
上傳者
vghtpe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20-09-21,离现在 5 32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臺北榮民總醫院 新進自費消耗性材料購(售)價核定申請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預計完成日期


序號



申請單位填寫

補給室填寫


項次

品名(中英文)及規格

()

許可字號

單位

預估單價

建議售價

決標金額

本院售價

物料碼


他院售價

自費收費碼






















































填表須知

  1. 本案係經醫療設備及器材審議會第次第項通過之自費品項,或附專案簽准自費品項公文。

  2. 原使用品(或同類品)料號:,健保碼:

關檔;□兩者併存(理由:)。

  1. 本單僅供新品自費耗材品項申請編列(一)自費收費碼(二)單價議定等事項申請,以配合使用單位醫療作業。

  2. 本申請單僅限使用於「預估年耗金額未達新台幣10萬元(含)」、及「緊急採購」之自費特材申請;若「預估年耗金額達新台幣10萬元(不含)以上」者,則請依採購法規定另案提出申請。

  3. 自費特材核計標準:

1萬元()以下品項:依採購進價加成40%為定價;

1萬元(不含)以上品項:依採購進價加成35%,再加1,000元為定價,加成上限5萬元;

15萬元(不含)以上:依採購進價加成30%,再加5,000元為定價,加成上限20萬元(依101523日北總補字第1010012819號函辦理),奉核後由資財組編列「物料碼」及「自費收費碼」並建檔列管。

  1. 本單非為訂(申)購物料需求用,申請單位若有臨床需求時,仍應依規定提出申購。

  2. 「建議售價」指建議本院售予病患價格;「他院售價」指其他醫院售予病患價格,此兩欄為必填欄位。

  3. 若「建議售價」與「決標價經加成計算後價格」,兩者取其高者作為「本院售價」即「病人自付額」。


申請單位

補給室

批示


承辦人:



(分機)


科主任:



部主任:

資財組

採購組



建檔人:




組長:



主任:

本案經與公司估價擬決標金額如上。可否請核示。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