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功能嚴重缺損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
臺北市立大學課程大綱
102年6月4日 101學年度第2學期校級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課程年度:111學年第2 學期
開課單位:特殊教育學系(大學部)
授課教師:李曼曲(email:[email protected])研究室分機:4902
中文課程名稱:學習功能嚴重缺損課程調整與教學設計
英文課程名稱:Curriculum Adaptation and Instruction Design for Mild Deficits in Learning Functions
修別:□必修課程選修課程□通識課程□教育學程
學分數:2
每週上課時數:2小時 週二1510-1700 教室C117
先修科目:無□有:
請假方式:ee-class數位學習平台【私人留言】
本課程與專業素養之關連性:
專業素養 | 相關性 (依本課程與專業素養之相關性進行百分比分配,合計為100%) |
了解教育發展的理念與實務 | 20% |
了解並尊重學習者的發展與學習需求 | 30% |
規劃適切的課程、教學及多元評量 | 50% |
建立正向學習環境並適性輔導 | |
認同並實踐教師專業倫理 |
本課程專業素養與教學方法之關連性:
教學方法 專業素養 | 口述 | 教師 示範 | 實作 | 小組 討論 | 參觀 訪問 | 專家 演講 | 影片 | 其他 |
了解教育發展的理念與實務 | | | | | | |||
了解並尊重學習者的發展與學習需求 | | | | | | |||
規劃適切的課程、教學及多元評量 | | | | | | |||
建立正向學習環境並適性輔導 | ||||||||
認同並實踐教師專業倫理 |
一、課程簡介
本課程為因應融合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以普通教育課程為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依循特殊需求學生(重損)之個別差異與需求,彈性調整普通教育課程綱要之各項課程原則,並重視學生學習之個別差異,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重損)所需之功能性課程,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簡化、減量、分解、替代、重整等方式彈性調整課程,充分發揮教學規劃與執行之功能。
二、課程目標
1.能瞭解學習功能嚴重缺損課程與教學內涵
2.能熟悉學習功能嚴重缺損課程調整與教學策略
3.能設計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學生所需之課程並執行教學
三、課程進度或主題
週次 | 日期 | 教學主題 | 閱讀材料 |
第一週 | 2/14 | 課程說明 | 大綱 |
第二週 | 2/21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類型教育課程實施規範(重點說明) | |
第三週 | 2/28 | (和平紀念日放假) | |
第四週 | 3/7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類型教育課程實施規範(重點說明) | |
第五週 | 3/14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與課程手冊(重點說明) | |
第六週 | 3/21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與課程手冊(重點說明) | |
第七週 | 3/28 | 身心障礙學生領域課程調整應用手冊、示例(重點說明) | |
第八週 | 4/4 | (兒童節,清明連假) | |
第九週 | 4/11 | *期中考週 (線上考試) | |
第十週 | 4/18 | 學習功能嚴重缺損教學活動設計-國語文(教材分析+教案分析) | |
第十一週 | 4/25 | 學習功能嚴重缺損教學活動設計-數學(教材分析+教案分析) | |
第十二週 | 5/2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準備 | |
第十三週 | 5/9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 | |
第十四週 | 5/16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 | |
第十五週 | 5/23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 | |
第十六週 | 5/30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 | |
第十七週 | 6/6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 | |
第十八週 | 6/13 | 教案設計與模擬試教/期末檢討 |
四、學習評量方式(條列式)
本課程核心能力與學習評量方式之關連性(請至少勾選三項):
核心能力 評量方式與內容 | 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發展和特質 | 具備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評量、教學與輔導之能力 | 具備課程、教材、學習輔具之設計應用能力 | 具備班級經營、親師合作與校園團隊運作之能力 | 熟悉特教法規與資源整合之能力 |
1.紙筆評量:平時小考、期中考、期末考等 | | | | ||
2.紙筆作業評定:各種作業、各種練習等 | | | | ||
3.專題報告評量:蒐集資料、問題分析、組織、綜合整理及溝通報告等 | |||||
4.檔案評量:蒐集製作學習歷程與結果等資料製成檔案等 | |||||
5.實作評量與野外實察:以操作、實驗、設計製作、實境問題解決等 | | | | ||
6.作品評定:對學生完成作品,依標準或參照作品進行評分評審等 | |||||
7.見習參訪與實習評量:至各單位之實習表現、成果展、或參訪心得報告等 | | | | ||
8.志工服務與參與研習評量:參加志工服務或參加研習活動等 | |||||
9.會考及檢定評量:各類會考或檢定等 | |||||
10.畢業展演評量:英語教學或藝術類學門畢業評量等(通識免填) | |||||
11.畢業論文評量:學生獨自或合力完成畢業論文等(通識免填) | |||||
12.其他:參與度、出席情形、分組與合作學習等 | | | |
五、教材或參考書目
自編講義
侯禎塘(2015)。身心障礙教材教法。 臺北市,五南。
莊妙芬(2016)。重度障礙教學。 臺北市,華騰。
網路資源:教育部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新課綱教育資源
六、課程要求或評量方式
項目 | 占分比率 | 說明/要求 |
出席與討論 | 20% | 點名四次不到,該項成績0分計算;作業遲交者該項作業扣10分 |
考試 | 30% | |
教案設計+成果發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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