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證券商設置分支機構申請核發許可證照案件檢查表
申請事項基本資料 | 證券商名稱 | *申請日期 本會收文號 | 年月日 號 | ||
負責人 | 營業處所 | ||||
總公司實收資本額 | 新台幣 | 元 | 開業日期 | ||
信託部資本額 | 元 | 分支機構名稱 及負責人 | |||
指撥營運資金 | 元 | ||||
公司之 證券商種類 | □經紀商□承銷商 □自營商□其他 | 分支機構 營業處所 | |||
公司 營業項目 | □集中市場經紀□櫃檯買賣經紀□承銷□集中市場自營□櫃檯買賣自營 □融資融券□股務代理□其他 | 分支機構 營業項目 | □集中市場經紀□櫃檯買賣經紀□承銷□集中市場自營□櫃檯買賣自營 □融資融券□其他 | ||
本會核准籌設分支 機構日期、文號 | 分支機構代 收款項銀行 | ||||
以上除打”*”者外,請申請者自填,下列各欄係本會審核時填註,請勿填寫 | |||||
意見 綜合審查 | |||||
事項 提請討論 | |||||
擬辦意見 |
*批示:複核:承辦人:年月日
兼營證券商設置分支機構申請核發許可證照案件檢查表
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 | 本會審查意見 | ||||
證券商填報 | 正常 | 異常 | 備註 | |||
1申請書乙式二份。 | 是□否□ | |||||
2分支機構設立登記影本乙式二份。 | 是□否□ | |||||
3經理人或業務人員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乙式二份。 | 是□否□ | |||||
4符合證券商設置標準第六條規定之證明文件乙式二份。 | 是□否□ | □僅申請自行買賣政府債券者免附。 | ||||
5已增加提存營業保證金之證明文件乙式二份。 | 是□否□ | |||||
6已依證券商設置標準第廿二條規定簽定使用電腦連線設備之契約乙式二份。 | 是□否□ | |||||
7指撥營運資金證明文件。 | 是□否□ | |||||
8符合證券商設置標準第二十條之規定。 | 是□否□ | |||||
9許可證照費新台幣元。 | 是□否□ | |||||
10其他。 | 是□否□ | |||||
11通知補正紀錄。 | 是□否□ | |||||
代表人: 填表人: | *審查人: |
兼營證券商設置分支機構申請核發許可證照案件檢查表
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 | 本會審查意見 | ||||
證券商填報 | 正常 | 異常 | 備註 | |||
(一)場地設備概況 | 1交易所勘察場地設備之證明文件( 字號函) 2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勘察場地設備之證明文件( 字號函) 3證券商公會勘察場地設備之證明文件( 字號函) 4(1)營業場所:□自有 □租用(租期:年,押金元,年租金元) A總面積: 平方公尺 B營業廳面積:集中交易營業廳 平方公尺,櫃檯買賣營業廳 平方公尺 (2)電腦設備:與總公司連線交易終端機部,集中市場資訊終端機部,櫃檯買賣終端機部 (3)電訊設備:電話部( 線),電報機部,傳真機部 (4)其他設備:證券行情揭示設備規格,影印機部,縮影閱讀機部 | □僅申請自行買賣政府債券者免審。 | ||||
(二) | 查核有登記為其他證券商經理人或業務人員者,計有等人 | |||||
(三) | 提存營業保證金新台幣元( 銀行信託部字號函) | |||||
(四) | 業務人員人數人(其中高級業務員人) | |||||
(五) | 集中交易市場電腦連線設備:主機部,終端機部 (證券交易所字號函) | |||||
(六) | 櫃檯買賣電腦連線設備:主機部,終端機部 (櫃檯買賣中心字號函) | |||||
代表人:填表人: | *審查人: |
聲明書
一、本公司申請核發許可證照案件,已向貴會提出申請書並檢齊相關附件。
二、本申請事項及相關附件絕無虛偽、隱匿之情事。
三、貴會於審查過程中,如有需本申請人補充資料或說明者,除貴會認為必要時,以公函通知外,本申請人同意以下列方式進行通知:
□ 電話:(電話號碼:,連絡人:)
一律用公函
四、其他聲明事項:
特此聲明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人:
負責人:(簽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