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評選(審)委員評分表範本(節錄)
(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
評選(審)項目 | 配 | 各應徵廠商得分 | |||
A | B | C | D | ||
說明事項:(1)普遍性加薪,係指事業單位80%以上員工獲得加薪。(2)配合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依法調升者非屬加薪。 證明文件:(1)加薪公文或公告、團體協約、勞資會議紀錄、工資清冊等,足以證明事業單位內勞工加薪文件。(2)調整勞保投保薪資資料非屬證明文件。 給分標準:加薪幅度4%以上者,得分2分;加薪幅度2%以上未達4%者,得分1分;加薪幅度未達2%者,得分0.5分。
說明事項: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係指該等員工之平均薪資,包含獎金及額外津貼。 證明文件:工資清冊、投標文件內載有人員薪資之報價清單等,足以證明事業單位內勞工薪資文件。 給分標準:員工薪資須3萬元以上,並依提供員工薪資之高低,給予0~2分。
說明事項:相關措施項目如:友善家庭措施(如育嬰假或侍親假)、友善性別(含多元性別)、友善族群、員工協助方案、企業托兒、健康促進、彈性工時與工作安排措施(如因家庭照顧或健康因素,提供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地點或內容等)。 證明文件: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告、團體協約、勞資會議紀錄,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給分標準:依提供相關措施項目之數量多寡及內容優劣,給予0~1分。 (三)辦理綠色採購 說明事項:廠商採購綠色產品於環保署「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完成申報綠色採購。 證明文件:最近一年度於環保署「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下載之「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 給分標準:最近一年度綠色採購申報金額達新臺幣40萬元以上者,給予1分;未達40萬元者,依申報金額與40萬元之比率給分(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小數點第2位四捨五入)。 | 2分 2分 1分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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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投標廠商檢附之「綠色採購金額證明文件」以最近1年度為主。
2.廠商申報截止日期至下年度1月底止,如屬當年1月份投標案件則請廠商檢具前年之「綠色
採購金額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