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自評表
本公司為 根基營造之供應商,對環境保護、安全與衛生及人權與勞動實務自評如下:
項次 | 自評項目 | 是 (打✓) | 否 (打✓) | 不適用 (打✓) | 若自評項目填答 「否」或「不適用」 請說明未來修正做法 |
一 | 本公司為響應環境保護,進行環保節能管理措施,有效落實環境永續發展。 | ||||
二 | 本公司各項營運均致力遵循環保政策,在公司營運作業與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應特別注意不對環境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或違反環保法規等情事。 | ||||
三 | 本公司響應綠色採購,採用具有綠建材標章,碳足跡標籤,環保標章、節能標章、省水標章認證等環保產品為主。 | ||||
四 | 本公司皆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致力於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
五 | 本公司遵循職業安全管理規定,提供員工適當的防護裝備,並針對相關人員進行定期教育訓練。 | ||||
六 | 本公司為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定期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 | ||||
七 | 本公司善盡預防及追蹤工傷及職業病之責任,並提供治療與協助。 | ||||
八 | 本公司針對從事體力勞動工作之員工進行潛在風險辨別、評估並控制。 | ||||
九 | 本公司所有員工之工資及法定福利皆符合相關勞動法規要求。 |
項次 | 自評項目 | 是 (打✓) | 否 (打✓) | 不適用 (打✓) | 若自評項目填答 「否」或「不適用」 請說明未來修正做法 |
十 | 本公司所有員工之工時、加班及休假權益,皆符合勞動法規相關規定。 | ||||
十 一 | 本公司保障員工基本勞動人權原則,禁止聘僱16歲以下童工,並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無危害勞工基本權利之情事。 | ||||
十二 | 本公司所聘僱之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士員工,皆保障合理平等的工作待遇、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 | ||||
十三 | 本公司不因懷孕、生產、育嬰留停等因素,對女性同仁差別待遇、解僱、調職等,並創造性別平等的職場環境。 | ||||
十四 | 本公司僱用政策無性別、種族、年齡、婚姻、國籍與家庭狀況等差別待遇、落實報酬、僱用條件、訓練與升遷機會之平等。 | ||||
十五 | 本公司若聘僱派遣員工皆符合當地勞動規範,並提供合理平等的薪 資、工作待遇。 | ||||
十六 | 本公司堅守誠信經營原則及業務往來透明度,禁止任何形式之貪污賄賂。 | ||||
十七 | 本公司落實資訊安全管理,以保護智慧財產及客戶、員工資料。 | ||||
供應商(蓋印大小章): | 填表人: 日期: | ||||
根基營造 | 主管:經辦: |
K02-3-PU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