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特教助理人員工作職責與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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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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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職責與項目

  1. 專業能力

  1. 於職前接受特教資源中心辦理36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

  2. 在職期間每年接受特殊教育知能研習9小時以上。

  3. 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1. 工作品質

  1.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執行內容如下表)確實提供服務。

  2. 依學校規畫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3.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教師務必在場指導

備註

一、生活自理指導

協助與指導學生保持個人整潔



協助與指導學生穿脫衣物



協助與指導學生如廁或換尿布



協助與指導學生用餐準備、餵食及餐後處理


協助學生維持正確姿勢或擺位及使用輔具


協助與指導學生午休


其他



二、教學協助

協助與指導學生課程參與


協助分組教學或個別教學


協助執行治療師建議訓練之活動


協助老師觀察、紀錄學生學習及行為表現


協助製作教材教具



協助教學設備及環境維護



協助學生參加課堂評量


其他



三、安全維護

協助老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處理策略


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的安全



協助維護學生在校作息安全



協助維護學生校外教學安全


協助與指導學生按課表、作息轉換學習場所



協助處理突發事件


其他



備註:表列「教師務必在場指導」之工作內容加註「※」項目,請學校教師務必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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