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4 年第 21 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競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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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4 年第 21 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競賽辦法 

一、緣起和目的 

地理在學科本質上,具有跨自然與人文社會學科的特質,強調自然與人文環境的

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是啟發學生統整思考和人文關懷的重要路
徑。為鼓勵國人正視地理素養在全球化時代的積極意義,並銜接國際教育發展脈動,

地理學界結合中小學教師,自民國

94 年起辦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本競賽發展至今,主要包括兩項賽事:包含多元題型的「地理知識組」與著重實

務操作的「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

,除了鼓勵國中小學生自主與深入學習廣博的知識

與概念,也著重地圖繪製(含地理資訊、遙感探測、全球定位等

3S 科技)

、環境觀察、

議題討論等技能,希望培養學生觀察環境及以地圖展現觀察結果的能力,進而理解地

方與全球的生活環境。本競賽辦理目標為: 

◼  激發學生主動關懷人與環境的關係,並具備宏觀的國際視野; 

◼  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肯定的機會; 

◼  鼓勵社會領域教師落實培養高階思考能力和實作的教學方法; 

◼  促進國民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大學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社會領域輔導團、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東華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贊助單位:應雲崗先生紀念基金會、野柳地質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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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賽對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實驗教育學校、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機構及海外僑校、臺商學校之 114 學年度五年級至九年級在學學生,且年
齡 16 歲(含)以下者,由就讀學校以團體方式報名。 

四、競賽項目 

(一)  競賽項目:分為「地理知識組」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以下亦簡稱「手繪

地圖組」

)兩項,各校可同時參加兩項或擇一參加。 

(二)  競賽組別:分為國中組、國小組。 

五、重要日期(以下日期均為民國 114 年,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官網) 

()  地理知識組 

◼  3月上旬:寄發公文與競賽海報。 

◼  5月2日(週五)至9月12日(週五)下午5時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八

條報名須知。 

◼  5月中旬至9月上旬:學校初賽,各校自行辦理。 

◼  9月12日(週五)下午5時前:各校線上登錄晉級縣市複賽的學生名單。 

◼  9月27日(週六):縣市複賽,上午進行測驗(初賽優勝證書採線上下載)。 

◼  10月20日(週一):主辦單位線上公告晉級全國決賽之學生名單。 

◼  11月1日(週六):全國決賽,上午進行決賽(國中組為準決賽)、發給複賽

優勝證書;下午進行總決賽(國中組)與頒獎典禮。(與「手繪地圖組」

一同辦理,參見附錄

2) 

()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 

◼  3月上旬:寄發公文與競賽海報。 

◼  5月2日(週五)至9月12日(週五)下午5時止:學校線上報名,請見第八

條報名須知。 

◼  9月12日(週五)下午5時前:各校指導老師線上登錄「手繪地圖組」學生

名單,並線上繳交地圖作品、觀察報告、基礎底圖及授權書共

4項,詳見

第六條第(二)款第

6項作品繳交之說明。 

◼  10月20日(週一):主辦單位線上公告「手繪地圖組」得獎名單。 

◼  11月1日(週六):優秀作品展示與頒獎典禮。(與「地理知識組」決賽一同

辦理,參見附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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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理方式 

(一)  地理知識組:屬個人賽,分為三階段紙筆測驗與現場比賽。   

1. 

參賽名額 

(1)  學校初賽:國小組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組所有七至九年級

學生可參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校自行規劃。   

(2)  縣市複賽:參賽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小組依5~6年級班

級總數計算,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若為國中小學,兩組名
額需個別計算,不得流用。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  凡 1~10 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 3 位學生; 
◼  凡 11~2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4 位學生;   
◼  凡 21~30 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 5 位學生,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8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3 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12 班,該校可推派至多 4 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 39 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 6
位代表。 

說明:本競賽報名期間從五月至次學年的九月,本年六月為國小或國中應屆畢業學生之
參賽資格,請詳閱第八款--報名須知、2.國小或國中應屆畢業學生的參賽資格、(1)地理
知識組。 

2. 

指導老師:每位學生可由該校

1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含代理代課與實習

老師),且

1位老師可擔任多位學生的指導老師;惟若無實際指導的老師,則

可免列。 

說明:若協助報名的「聯絡老師」沒有實際指導學生參賽,請於指導老師處寫「無」。 

3. 

競賽階段與測驗項目 

(1)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方式。 

◼  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 

◼  筆試:各校自行命題或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試題,並自行閱卷。 

提醒: 
各學校完成報名後,主辦單位隨即提供範例試題,以為初賽筆試參考。 
初賽時若有多位學生同分,需請指導老師另行安排甄選方式,恕不得以此理由申請增加
複賽參賽名額。 

 

(2)  縣市複賽:9月27日(六)上午,由各縣市承辦學校擇一地舉行(地點另

行公告);紙筆測驗,包含多元題型。 

(3)  全國決賽:11月1日(六)全日,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行;分為準決賽

和總決賽兩部份。 

◼  國小組: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優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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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組:根據「準決賽」選拔出前 10 名參加「總決賽」。準決賽可

包括選擇、簡答、問答、製表、繪圖等各種題型;總決賽採現場問答
進行,可能包括簡答、搶答、輪答、實做等方式。 

4. 

晉級全國決賽名額:以國中組

100名、國小組40名為原則。 

◼ 

各縣市的國中和國小組至少各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 

由該年度「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的比例
而定;國中組及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 90 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
依次分別是 10 所、15 所、5 所,比例為 2:3:1,則甲縣市前 30 名、乙縣市前 45
名、丙縣市前 15 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 

前一年全國決賽的前 20 名選手,得以外加名額直接參加該年度全國
決賽,不計入該校該年度名額內;惟循此管道參賽選手,仍應由學校
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程序,且經主辦單位審核資格無誤後,方
能取得參加全國決賽資格。

 

5. 

競賽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專家

1人擔任「地理知識組」命

題委員會召集人,負責邀請地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各級學校教師,進行各

階段測驗之命題、審題、組卷與評分、審查、核定晉級名單等工作。 

(1)  學校初賽:進行方式由各參賽學校自行擬定、辦理。 

惟命題委員會仍將編製初賽參考試題乙份,經學校報名後寄送給各參賽

學校之承辦師長。 

(2)  縣市複賽、準決賽:命題委員會負責編製試題本乙份,於複賽前寄送給

各縣市複賽承辦師長;評分方面,選擇題採電腦判釋閱卷,開放式問題

(非選擇題)由命題委員會召集人邀請高中教師或地理系所博碩士研究

5-9人評定之。 

(3)  總決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大專院校相關系所或高中地理教師 5-7 位委員

組成「總決賽評審委員會」

,負責審查總決賽題目與現場評定選手答題

狀況。 

(二)  手繪地圖組:屬團體賽,以各隊繳交之手繪地圖及觀察報告作為評審項目。 

1. 

參賽名額:每所參賽學校之國小組或國中組,均各以

5 隊為限,名額不得流

用,且每隊每屆只能繳交

1 件參賽作品。 

2. 

隊伍組成:每隊由參賽學校之

1 或 2 位學生組成,且每位學生每屆只能參加

1 隊。 

說明:本競賽報名期間從五月至次學年的九月,凡在本年六月為國小或國中應屆畢業學生,
若欲報名,請先詳閱第八款--報名須知、2.國小或國中應屆畢業學生的參賽資格、(2)手繪地
圖組。 

3. 

指導老師:每隊以該校 1 位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為原則(含代理代課與實
習老師),若確有跨專長、跨領域或野外實察指導需求時(應於線上報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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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明指導事項),可至多由 2 位老師指導;每位老師可指導多隊選手;若無
實際指導的老師,則可免列。 

說明:若列兩位指導老師,請註明其個別指導項目。 

4. 

作品主題:參賽隊伍任選一個與環境相關的主題,根據親身觀察的結果,繪
製一幅「主題地圖」,並寫出「觀察報告」。圖名可自訂,但必須能同時彰

顯地圖的「位置」及「主題」。 

5. 

觀察範圍:以參賽學生自己的生活環境為範圍,可以是住家所在村里或部落、
就讀學校的校園,或是校園外的環境,即觀察範圍的大小不拘,但必須是學
生親自到現場實際觀察的結果。 

6. 

作品格式:包括「手繪地圖」作品與「觀察報告」兩部分。 

(1)  手繪地圖 

◼  繪圖格式檔案可於競賽官網下載,採黑白列印即可。圖紙尺寸為A3

420mm*297mm),亦可使用相近的B4  (353mm*250mm)、八開

394mm*273mm)或菊八開(318mm*222mm),但不可超過A3尺

寸。所使用紙張不宜太薄,以免擦拭破損。 

提醒:官網提供的繪圖格式檔為

A3尺寸,圖面上標示有1 x 1公分的格子,格線設

定為灰階線條,列印時請不要更改顏色,避免顏色過深,影響成圖美觀。

 

◼  也可自行選用空白紙張繪圖,惟需考量繳交之作品必須為A3、B4、

八開、菊八開尺寸,宜注意縮放地圖時之圖面空間配置問題。 

◼  得以各類色筆(含色鉛筆、水彩筆等)  繪製,但不得剪貼,亦不得

以電腦繪製列印(若要呈現二維條碼,必須手繪而不得以電腦繪製或

剪貼,條碼所連結的內容亦不列入評審考量)。 

◼  地圖符號可以色彩或符號表示,例如:草地 

,紅綠燈

 

。 

(2)  觀察報告 

◼  應配合地圖作品撰寫,至多不得超過1500字,撰寫體例可於官網下

載。 

◼  請用A4直式頁面、橫寫打字。   

◼  首頁請註明「標題」、「完整校名」、「學生姓名」,標題同地圖作品名

稱、完整校名、姓名均採標楷體

14號字;內文均採標楷體12號字、單

行間距;上下左右邊界均為

2公分。 

◼  內容則應包含「觀察記錄」、「觀察說明」和「實作心得」及「底圖來

源及參考資料」四部份: 

✓  觀察記錄:簡要說明主題選擇的原因,進行戶外觀察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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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與方式、有無陪同人士等; 

✓  觀察說明:說明在戶外進行觀察之主題的特徵、分布與類型

等; 

✓  實作心得:反思這次參賽的收獲、挑戰,同儕合作經驗(若為

一人作品可免寫同儕合作經驗)等。 

✓  底圖來源及參考資料:請條列所使用的底圖及參考文獻,若無

則免列。 

7. 

作品繳交:共需繳交下列

4 個檔案,檔案名稱均以 xxx_yyy_zzz_nn 命名,xxx

為學校所在縣市、

yyy 為就讀學校、zzz 為參賽者姓名、nn 為檔案流水號  01-

04(學校名稱採簡稱即可,例如:芳苑國中、土牛國小、師大附中國中部)。
作品一旦繳交,不得更換;其他年度作品不得重複參賽;繳交內容不完全者

不予受理。檔案流水號

nn 定義如下: 

◼  01手繪地圖作品:應以  300 dpi  解析度掃描成電子檔,版面尺寸為A3、

B4、八開、菊八開,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

  10 MB,檔案掃描時請以單頁單面方式,切勿裁切或分頁。掃描或拍

照時請特別注意是否掃描檔是否清晰、是否完整涵蓋作品內容並盡可能

避免任何變形。 

◼  02觀察報告:版面尺寸為A4,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檔案大

小不得超過

  10 MB。 

◼  03基礎底圖: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可以是國土測繪圖資、

Google Maps或其他來源的地圖,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 MB。 

◼  04授權同意書:版面尺寸為A4,應以  300 dpi  解析度掃描成電子檔,以 

Adobe Acrobat *.pdf  格式繳交,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3 MB。 

8. 

作品授權:參加本項測驗所繳交之作品,需授權主辦、承辦、協辦及贊助單
位重製及散布等使用權,提供作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研究和推廣使用;授權同

意書請自競賽官網下載,親筆簽名。 

9. 

競賽評審 

◼  初賽:由承辦單位審查各參賽隊伍繳交之作品與資料是否完備,凡符合

規定者,即可進入複賽階段。 

◼  複賽: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

7-15位,根據本競賽評分原則審查。每件作品至少經2位評審評定,擇

優晉級決賽。 

◼  決賽:由主辦單位聘請地圖與地理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各級學校教

5-7位,組成評審委員會;委員各自評審後,再召開決賽會議評定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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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之獎項。 

10.  評分原則 

◼  具備地圖的基本要素(圖名、方位、圖例、比例尺、註記等)   

◼  方位正確性、設計適宜性 

◼  圖例表達方式與內容的一致性 

◼  圖名與註記適切性 

◼  內容主題明確性 

◼  整體構圖平衡、色彩和諧 

◼  整體表現的創造力 

◼  觀察記錄與心得 

◼  其他:視實際需要由決賽會議增訂 

七、競賽獎勵與獲獎比例   

獎項分為國中組、國小組之「地理知識組」和「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

,頒發金

牌、銀牌、銅牌、優勝

/佳作、入選(或相當之獎項)。 

(一)  地理知識組全國決賽 

1. 

名額 

◼  國小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1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

賽優勝的人數以

1:2:3:4 為原則。 

◼  國中組:全國決賽獲獎名額以 20 人為原則,金牌、銀牌、銅牌、決

賽優勝以

1:2:7:10 為原則。 

2. 

獎勵 

(1)  學生 

◼  全國決賽金牌、銀牌、銅牌與優勝(相當佳作)之選手,獲頒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各

1 張。 

◼  縣市複賽獲得前三名之選手,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將名單函請國教署轉

請該縣市教育局(處)建議製發複賽優勝獎狀

1 張及敘獎鼓勵。 

◼  學校初賽表現優異且晉級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初賽優勝證

1 張。(採線上下載) 

(2)  指導老師 

◼  指導學生參與縣市複賽者,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指導參賽證書 1 張。

(採線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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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複賽獲得前三名及全國決賽獲獎之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

賽後函請國教署轉請該縣市教育局(處)本權責予以敘獎。 

()  手繪地圖組 

1. 

獎項與名額 

原則依下列比例決定得獎名額,惟決賽評審團得視情況調整各獎項得獎數,首
獎可能從缺。 

◼  國小組:獲獎名額以參賽作品之半數或 24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

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3:6:12 為原則。 

◼  國中組:獲獎名額以參賽作品之半數或 45 件作品為原則;金牌、銀

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的比例以 1:2:5:12:25 為原則。 

◼  潛力獎:決賽評審團得視該屆作品表現,自未獲金、銀、銅牌以外之

作品  (含未入選作品),依作品表現擇優推薦,不分組別,以 3-5 件
為原則。 

◼  國土測繪圖資獎:若參賽作品採用國家底圖或國土測繪圖資雲作為底

圖,得另外參加本獎項評選,國中組及國小組分別擇優由內政部國土
測繪中心給予獎勵。 

2. 

獎勵 

(1)  學生 

◼  金牌、銀牌、銅牌與佳作作品之選手,獲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製發之獎狀各

1 張。 

◼  決賽入選、潛力獎、國土測繪圖資獎之選手,獲頒主辦單位製發之獎

狀各

1 張。 

◼  上述獎項,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函請國教署轉各縣市教育局(處)建請

敘獎鼓勵。 

◼  通過初賽審查之選手,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參賽證書 1 張。(採線

上下載) 

(2)  指導老師 

◼  指導選手通過初賽審查之指導老師,可獲得主辦單位製發之指導證書

1 張。(採線上下載) 

◼  金牌、銀牌、銅牌、佳作、決賽入選、潛力獎、國土測繪圖資獎之指

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將於賽後函請國教署轉該縣市教育局(處)本
權責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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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須知 

1. 

報名步驟: 

初賽報名:

5月2日至9月12日止,含「學校報名」與「選手資料填報」。 

(1)  線上填寫學校報名資料:   

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報名專區 

(2)  下載並列印參賽報名表,請學校用印後掃描為  PDF  格式,上傳至報名系

統。 

提醒:各校可以同時報名「地理知識組」和「手繪地圖組」

,亦可僅擇一參加,國中組、

國小組需分開報名。各校報名成功時,系統將會寄出成功通知信。 

(3)  待報名表審核後,主辦單位將寄送「地理知識組」初賽試題電子檔。 

(4)  完成「手繪地圖組」學生名單線上登錄及作品相關檔案上傳;完成「地理

知識組」晉級複賽學生名單線上登錄。 

提醒:務請於

9月12日前線上登錄學生姓名,以確保學生的參賽機會,不論採推薦或筆

試方式皆然。 

2. 

國小或國中應屆畢業學生的參賽資格 

(1)  地理知識組 

◼  本年六月為國小應屆畢業學生,若已知未來就讀國中且獲得同意,

則可由該國中為其報名; 

◼  本年六月為國中應屆畢業學生,不可報名參加本屆地理知識組競賽。 

◼  凡就讀國中九年級且曾在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國中組(含地理知識

組與手繪地圖組)獲得全國決賽金銀銅牌者,可經本競賽主辦單位

推薦,直接參加次年之高中個人組比賽。凡經此管道參賽者,原則上

不列指導老師。 

(2)  手繪地圖組:需先獲得所屬學校或未來就讀學校之同意方可報名,且依據

所屬學校層級,決定其參賽組別,名額納入該校該組別計算。 

◼  本年六月為國小應屆畢業學生,若獲得原就讀國小同意為其報名,

則可參加國小組比賽; 

◼  本年六月為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若已知所就讀國中,且獲得

同意為其報名,則可參加國中組比賽。 

◼  本年六月為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若獲得原就讀國中同意為其

報名,則可參加國中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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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年六月為國中九年級應屆畢業學生,若已知所就讀高中,且獲得

該高中同意,可為其報名「高中地理奧林匹亞」競賽之實察繪圖組。

說明:高中地理奧林匹亞報名日期為每年6月,請自行參閱該競賽官網公告。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補助申請:參加本競賽免付報名費,惟參賽師生需自理參加各階段競賽所需之

食宿交通費用,參賽學校需自行負擔學校初賽的所有開支。又,若本屆經費許

可,將酌予補助領有清寒證明者、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者,或離島及偏遠地區之

選手參賽交通費用(包含金門、連江、澎湖、花蓮、臺東、屏東等縣市),若

有此需求,請依照本屆後續公告說明辦理,並請指導老師主動告知。 

2. 

活動流程公告:縣市複賽和全國決賽的活動流程和注意事項(附錄

1、附錄 2)

將於公告晉級名單時,同時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 

3. 

指導老師:以指導其專任學校的學生為原則,惟在參賽年度之暑期,因調校而

至他校服務的老師,在原學校同意下,可繼續擔任指導老師。 

4. 

整體表現的創造力:其他年度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以過去作品相同的場域為

觀察與繪圖對象時,應呈現新的觀察重點或繪圖表現方式,以避免有抄襲之嫌。

   

5. 

證書

/獎狀製發: 

(1)  本競賽製發學生與指導老師之證書或獎狀,係依據線上報名填寫之資料,

務請詳實填寫。 

(2)  學生或指導老師姓名的錯別字之更正,請依據下列流程辦理: 

◼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前,需填寫證書/獎狀更正申請書,請校長或學務/

教務主任用印後,採拍照或掃描方式,將影像檔案

email 寄給承辦單

位; 

◼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後,需正式發文予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

理學系)辦理。 

(3)  「地理知識組」在縣市複賽舉行後,

「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在繳交作

品後,不得申請更換或新增選手、指導老師,若因特殊狀況需提出申請,

則應由校方出具公文(函)說明確切事證。 

(4)  本競賽全國決賽表現優異選手,將由教育部國教署製發獎狀,其核發數量

需事先申請,惟環境觀察暨手繪地圖組每隊可由

1-2 位選手組成,得獎者

人數不易事前確切估算,若決賽審查後發現獎狀數量申請不足,承辦單位

將於賽後補辦申請並掛號郵寄至選手就讀學校。 

6. 

證書

/獎狀領取 

(1)  參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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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理知識組」初賽優勝證書採報名網站線上下載;全國決賽參加

證書於決賽日發給;全國決賽獎狀於頒獎典禮時頒發。 

◼  「手繪地圖組」參賽證書採報名網站線上下載;國教署獎狀(金、

銀、銅、佳作)請於決賽日親臨頒獎典禮領取,若不克出席,一律於

賽後郵寄至得獎者就讀學校;決賽入選、潛力獎、國土測繪圖資獎

之獎狀,亦將統一於賽後郵寄至得獎者就讀學校。 

(2)  指導老師 

◼  「地理知識組」初賽優勝指導證書採報名網站線上下載;全國決賽

指導證書於決賽日時發給(統一放置於試場內之考生資料袋中)。 

◼  「手繪地圖組」指導證書採報名網站線上下載。   

7. 

有關本競賽之國教署獎狀,不得作為提出相關升學優待之要求。 

8. 

紀念品領取:各屆紀念品有無或內容,視各年度經費或贊助狀況而定,不克出

席領取者,亦不另行郵寄。 

9. 

公差假:為方便師生參賽,在公告晉級複賽或決賽名單後,承辦單位將發文

至各縣市教育局(處)

,請同意核予參賽師生公差假。 

10.  活動聯絡:活動期間相關事宜將公告於競賽官網或粉絲專頁,重要通知則將另

以電子郵件通知指導老師和參賽學生。如有其他問題或建議,請盡量以電子郵

件連絡承辦單位,謝謝合作。 

  絡  人:蔡旻芝小姐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geotngc/ 

競賽網頁:

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競賽專線:02-77491660   
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十、競賽辦法如有修正,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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