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公民與社會科教學計畫
年級 | 高一(忠、孝、仁、愛) | 科目 | 公民與社會 | |
教師 | 陳炳臨 | |||
教學目標 | 1.能了解社會規範與法治是如何建立。 2.能了解我國憲法的重要價值與規範,以及其所保障的權 利有哪些。 3.能認識行政法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及如何維持自身權益。 4.能了解刑法、犯罪追訴以及少年事件處理的原則。 5.能了解財產權保障的意義與重要性及民法所保障的繼承 權利。 6.能認識勞動參與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障自身勞動權益。 | |||
本學期授課內容 | 1.高中公民與社會2(龍騰版乙版)。 2.學習手冊。 3.各類課程補充資料。 | |||
教學方式 | 1.課程內容講述。 2.分組討論。 3.多媒體影、音教學。 4.網路資源運用(如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5.法院參訪。 | |||
評量方式 | 1.課堂表現。 2.隨堂測驗。 3.作業。 4.段考評量。 | |||
對學生期望 | 1.能積極學習主動發問。 2.能配合進度確實預習、複習。 3.能將所學實踐於生活之中。 4.能透過學習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 |||
家長配合事項 | 1.對同學學習上之困難給予協助。 2.鼓勵同學多閱讀相關課外書籍。 3.參與同學的各項學習活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