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銀行 103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一般行員(法律組)【F5103】
專業科目: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卡、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應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
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共 80 題,每題 1.25 分,共 100 分,限用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請選出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未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應試人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
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4】1. A 簽發支票乙紙予 B,票載發票日為民國 103 年3月1日,發票地為台中市,付款地為高雄市,請問:該支票
提示付款期限末日為何?
103 年3月7日 103 年3月8日 103 年3月15 日 103 年3月16 日
【4】2.經執票人同意後,就匯票金額所為下列行為,何者不生效力?
一部保證 一部承兌 一部付款 一部背書
【1】3.匯票之付款經執票人同意,得延期為之,但以提示後幾日為限?
三日 四日 五日 六日
【3】4.依票據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支票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金額 付款地 發票地 付款人商號
【4】5.支票執票人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若利率無約定者,應如何計算?
年利三釐 年利四釐 年利五釐 年利六釐
【4】6. A 簽發支票乙紙予 B,B背書轉讓予 C,C背書轉讓予 D,D再背書轉讓予 A,若支票提示付款被拒後,A可
向下列何者行使追索權?
僅B、C 僅C、D B、C、D 對B、C、D均無追索權
【1】7.支票執票人於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被拒後,應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幾日內作成拒絕證書,方得行使追索權?
五日 六日 七日 八日
【2】8.下列有關票據喪失之敘述何者錯誤?
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
票據權利人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三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喪失之票據屬尚未到期者,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
【3】9.甲簽發匯票乙紙予丙,丙背書轉讓予丁,丁背書轉讓予戊,上述背書均於到期日前所為。若戊於到期日提示付
款遭拒,請問:下列何人可以參加付款?
僅甲 僅丙丁 甲丙丁 甲丙丁均不可參加付款
【1】10.下列何者不屬於票據法第十五條所稱「票據上簽名之偽造」?
A 冒用 B名義簽發支票乙紙 C 冒用 D名義在匯票上背書
E 冒用 F名義在本票上保證 G 冒用 H名義在匯票上承兌
【2】11.乙執有甲所簽發匯票,發票日為民國103 年3月31 日,到期日記載為「發票日後一個月付款」,則該匯票之到期日為何?
103 年4月29 日 103 年4月30 日 103 年5月1日 103 年5月2日
【3】12.若付款人無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下列有關匯票付款人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不負認定之責 付款人對於背書不連續之票據而付款者,應自負其責
付款人對於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應負認定之責 付款人付款時,得要求執票人記載收訖字樣簽名為證
【2】13.甲於簽發匯票時於票據正面附記「不擔保付款」,則該記載及匯票之效力如何?
匯票無效 匯票有效,該記載無效
匯票有效,執票人毋須為承兌提示 匯票及該記載均有效
【3】14.甲簽發本票乙紙予丙,票面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丙與丁商議後將金額改為五百萬元並背書轉讓予丁,丁再背書
轉讓予戊,若該本票屆時不獲付款,戊行使追索權時,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甲應負金額五百萬元責任 丙應負金額五百元責任
丁應負金額五百萬元責任 該票據遭變造而甲不負票據責任
【3】15.支票之付款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而有下列何者情形者不得付款?
委任取款背書 正面劃有兩道平行線 發行滿一年 無記載受款人
【2】16.甲簽發匯票乙紙予丙,丙背書轉讓予丁,下列對於該匯票之敘述何者錯誤?
甲於發票時另於匯票正面記載「禁止轉讓」並簽名,則該匯票不得轉讓
甲於發票時另於匯票正面記載「禁止轉讓」並簽名,該匯票成為無記名匯票
丙於背書時另於匯票背面記載「禁止轉讓」並簽名,則該匯票仍得依背書而轉讓
丙於背書時另於匯票背面記載「禁止轉讓」並簽名,若丁再背書轉讓予戊,則丙對戊不負責任
【4】17.甲執有乙簽發、丙銀行為付款人之記名支票乙紙,甲背書委託丁取款,則對於該支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丁得再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背書予戊 丙銀行可以對於甲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對抗丁
丁得行使支票上之一切權利 該支票並非平行線支票,不得委任取款
【2】18.甲簽發經丙承兌之匯票乙紙予丁,丁背書轉讓給戊,己於匯票上記載保證之旨並簽名,但未載明被保證人,請
問:依票據法規定,視為對下列何人保證?
甲 丙 丁 戊
【3】19.甲執有乙簽發、付款人為丙之匯票,有下列何種情形時,甲不可以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
丙不願承兌 丙受破產宣告 乙行蹤不明 丙死亡
【2】20.丙執有丁簽發之支票,下列何者不可能為該支票之付款人?
A 農會 B 保險公司 C 信用合作社 D 漁會
【4】21.下列有關參加付款之敘述何者錯誤?
執票人拒絕參加付款者,對於被參加人及其後手喪失追索權
參加承兌人付款時,以被參加承兌人為被參加付款人
預備付款人付款,以指定預備付款人之人為被參加付款人
無參加承兌人或預備付款人,而匯票上未記載被參加付款人者,以第一背書人為被參加付款人
【2】22.甲簽發匯票乙紙,發票日記載為民國 103 年1月1日,到期日記載為 3月底,請問:該匯票之到期日為何?
3 月30 日 3 月31 日 該匯票無效 該匯票視為見票即付
【4】23.匯票之參加付款至遲不得逾下列何日?
到期日或其後二日 到期日或其後三日 拒絕證明作成後四日 拒絕證明作成期限之末日
【4】24.執票人向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下列何項費用?(A) 匯票金額 (B) 約定利息 (C) 作成拒絕證書與通知費用
僅(A)(B) 僅(A)(C) 僅(B)(C) (A)(B)(C)
【3】25.小新是 X商業銀行之職員。依銀行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銀行職員之敘述,何者錯誤?
銀行不得對與本行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
銀行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存戶收受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銀行對與本行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信,其條件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銀行職員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4】26. A 商業銀行為籌措資金,計畫於今年發行金融債券。依銀行法之規定,A銀行所發行之金融債券,其開始還本
之期限不得低於多久?
六個月 一年 十八個月 兩年
【2】27.下列何者不是銀行法所稱之銀行?
商業銀行 投資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 工業銀行
【1】28.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劃分為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以及資本
嚴重不足四種等級。其中資本嚴重不足係指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多少比例者?
百分之二 百分之五 百分之八 百分之十
【4】29.依銀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銀行各種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比率提準備金
主管機關派員執行監管銀行任務所生之費用及債務,應由主管機關負擔
工業銀行不得投資生產事業
銀行股票應公開發行
【4】30. A 商業銀行擬經營信託業務,依銀行法規定,下列有關商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
應指撥營運資金專款經營
其風險管理規定得由主管機關定之
銀行經營信託之人員,關於客戶之往來、交易資料,對銀行其他部門之人員無須保守秘密
【3】31.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之組織型態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法修正施行前經專案核准者外,以下列何者為限?
合夥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獨資
【1】32.依銀行法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多少比例
應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百分之十 百分之六 百分之五 百分之一
【4】33.甲為 X商業銀行的董事長,今甲之父擬與 X銀行進行不動產交易。依銀行法之規定,X銀行對該交易除須合
於營業常規外,尚需經董事會多少比例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多少比例以上之同意?
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三分之二;四分之三
【3】34.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辦理貼現業務是以折扣方式預收利息而購入下列何種票據?
即期匯票 遠期支票 遠期匯票 即期本票
【3】35.有關商業銀行與工業銀行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商業銀行與工業銀行均屬銀行法專業銀行的一種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但工業銀行不得發行金融債券
商業銀行與工業銀行均得投資有價證券
工業銀行得向一般大眾收受存款
【2】36.依銀行法之規定,因自用住宅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除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外,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
效期間不得逾幾年?
十年 十五年 五年 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