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捷運招考 助理專員 一般類組(政風類) 刑法暨刑事訴訟法 試卷

pdf
82.34 KB
1 頁
Administrator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臺北捷運公司 103 222 日新進助理專員(政風類)
甄試試題-刑法暨刑事訴訟法
1 頁,共 1
注意: 請務必填寫姓名:
1.以下題目應全部作答 應考編號:
2.科目總分為 100 分。
3.作答時不須抄題目但請標明題號並請用藍(黑)原子筆橫向書寫。
題目:
一、 甲、乙因丙聚會屢次遲到又借錢不還,決定給他一點教訓。
動手前提議順便劫財乙不想事情變得複雜未同意。
未久丙被甲、乙打倒迷暈,甲即動手搜刮了其皮夾內金錢,
並欲與對分;乙見丙皮夾中一疊鈔票,誘惑難耐,臨時決
定與甲朋分。(每小題 20 分,共 40
() 請問:甲、乙所為之刑事責任為何?
() 若將案例事實修改為:甲、乙決定給丙一點教訓,並
約定由甲動手,旁把;未,丙被甲不慎死。
請問:甲、乙之刑事責任又該如何?
二、 A副會長,並
A
30 分)
三、 之陳
30 分)
收藏 ⬇️ 下載